财务部、行政部。现在的杂志社受新媒体的影响,还会设立有新媒体部、网络部等。编辑部负责杂志的采访、编辑、内容制作,广告部自然是销售广告,发行部是负责杂志发行的,市场部是负责杂志推广、市场活动的。
第三十一条 凡独立经营、单独核算的出版正式期刊的期刊社,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出版内部发行的正式期刊的期刊社,
分杂志社,有的设立的部门比较多,有的比较少,但是有几个部门是必不可少的:编辑部、广告部、发行部,大一点的杂志社还设立有市场部、财务部、行政部。现在的杂志社受新媒体的影响,还会设立有新媒体部、网络部等。
报社、出版社、杂志社可经营本单位出版物的批发、零售业务。集体单位从事图书、报纸、期刊批发业务,应经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个人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批发业务。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未设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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