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曹建明等主编:《国际公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 周鲠生:《国际法》,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3、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4、 张乃根主编:《当代国际法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5、
《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年刊》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中国国际法年刊》与1982年创刊,已故的陈体强、李浩培曾、王铁崖与王厚立共同担任主编。《年刊》每年一卷,并出版2卷英文版。《年刊》
另一说是写情书.1944年考入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文系,因对国民党职业学生不满投诉被勒令退学,一度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后转入苏州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学习国际法。抗战胜利后回杭州进《东南日报》做记者,1948
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 除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
是对的。因为中国国际法教材上一般认为国家之间,特别是不同历史、政治和经济制度以及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不可能有相同的意志,只能是不同意志之间的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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