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向哪里投诉都不会有人管,因为你公司跟杂志社是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你们公司的合法权益。希望对你有帮助!
算,但你要有证据啊,要我说,能退款就不错了,这样的事我也遇到过,关键是我们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来整这些破事!
这个如果当初合作时说好的,责任不在你!你要是打算安排到9月,想要回自己的加急费是应该的,要么找你发表文章时合作的人,如果是自己投稿的,就给杂志社打电话,正规杂志社的话应该也不是贪你这点钱,
一般找我们帮代发的我们都会跟作者说如果急的一定要问杂志社的出刊时间多少号左右.你的如果真是漏掉了,我可以见意你让杂志开一个证明说明.然后你问你们那里认不认.有些地方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杂志社章的.认就可以了.
如果是因为杂志社的原因,那么就最好落实好时间,如果来不及就更换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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