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创刊于1978年,原名《核防护》,1981年改刊名为《辐射防护》,双月刊。本刊是由中国核学会辐射防护学会主办,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承办,原子能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类科技期刊,为国家中文核心期刊。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总则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
(三)按照辐射实践正当化、防护最优化、剂量限制的辐射防护原则,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四)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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