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以后的论文,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可以再发表的,因为你已经发表过了,公开。还有,已经发表过的论文是不可以参加评奖活动的,这个是规定,所以你要是还想发表,你就重新再写一篇。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
一、投稿者须写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工作单位、邮编、电话和电子邮箱)、作者简介(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和身份证号码,以便于编辑部尽快与作者联系;二、稿件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3-5
不违法。学术类刊物可以收版面费,收或不收,收多少都是自己定。如果是一篇文章一共收700元的版面费那也就是收个成本;如果是一版收700就知名的核心来说也不算贵,不用花人情费的话也就可以了。
不会,评审的人不会看字数的,决定录用后,如果一定要在8000字以内,编辑会让你缩减文章的。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对一稿多投进行规定,但是行有行规,杂志社如果发现一稿多投现象会把该投稿者拉入黑名单的,所以如果你发的一家没有采用,是可以发给另一家的,但是最好不要同时发给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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