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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化路径

更新时间:2016-07-05

中国是民族众多、背景复杂和情况多样的多民族国家,但能够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有中国特色的民族识别政策。民族识别是确定民族成份和辨别确定民族名称,在现代法治环境中必将受制于法治思维影响,主动运行法治思维主动识别民族成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效确定民族成份,按照法治标准开展民族成份识别工作,形成有特色的民族成份识别法治化路径。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总体目标要求,民族成份识别将传统的民族识别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既要主动依法遵循法律规则识别,又主动意愿地法治化识别,还形成“依法识别”的法治氛围,开创有法治特色的民族成份识别路径。所以,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特定机构主体以国家身份参与民族识别,以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为前提,以执行民族政策为主力路径,以主动依法识别为路径,主动运行法治思维,以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为配套,由诸多要素共同形成的法治路径。

法治化民族成份识别的宏观方向路径

中国民族成份识别是民族复杂多样的客观现实的必然途径,法治化发展是现实中国必然之路,其中有诸多复杂要素原因。例如,中国境内各民族历史悠久、支系繁衍、族称众多、情况复杂,给民族识别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民族众多,族称繁杂;民族分布,大杂居、小聚居;历史悠久、源远流长[1]64-68。在依法治国的法治时代尝试法治化民族成份识别,既坚持法治化原则确立基本地位,又运行法治思维导流法治识别方向,还树立法律信仰明确法治化的识别目标,为依法民族识别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逐渐形成有法治特色的宏观方向路径。

1.法治原则立场路径。民族成份识别发展到法治社会领域,应当坚持法治立场,主动遵循法治原则,自发形成法治识别的科学路径,以此保证根据法治标准提升识别质量,以保障高效的民族成份识别,原因在于:当代中国构建法治国家首要的任务是勾画法治的基本框架、确立法治的基本原则[2]203。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路径,坚定法治立场是宏观前置,确立法治原则是基本规则,运行法治思维是基本方法,主动汇集诸多要素为形成现代法治路径准备“政治保障”。

2.法治思维方向路径。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路径前提是确立法治原则立场,还要主动运行法治思维,主动遵循依法的法治规则,形成有法治痕迹的识别路径,取决于详细的技术资料,更深远的根据在于法治思维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治理思路。据此,现代国家治理运行法治思维,民族成份领域有类比借鉴参考的“技术参数”,能够借鉴参照法治思维标准,可以尝试运行法治思维识别;反过来说,法治思维成为依法民族成份识别的方向路径,既来源于现代国家的法治实践领域,又有深刻法治背景,共同为有效民族成份识别提供法治思维的方向性指引路径。

3.法治信仰方向路径。民族成份识别需要法治思维方向路径,前提是主动遵循法治规则,主动树立守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逐渐丰富法治方向路径。其实,法律信仰是特定主体与法律之间关系的心理产物,其核心是一种笃信与敬畏的确定性心理状态[3]65。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路径应当定位于法治信仰型敬畏,既基于法治识别的事实基础,又发展于法治识别技术规则,还基于主动敬畏守法美德,重点在于树立依法治信仰标准从事民族成份识别工作,促进法治类型的民族成份识别工作进程,逐渐形成有法治信仰的民族成份识别新路径。

尽管将轻罪范围拓展至行政违法领域具有正当性,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将所有的治安或行政违法行为均纳入轻罪的范围。因为,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且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较为复杂,各种违法犯罪层出不穷、数量浩繁,如果将其全部纳入刑法典,通过司法程序定罪处刑,则司法机关能否有效承受,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难题。所以,制裁效率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要予以考虑。

4.法治目标方向路径。目前,依法治国是现代中国的治理思维,核心标志在于法治目标,具体依赖于法治的规则指引,精髓实质在于法治“圆心”的有效作用,这能够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目标方向路径引导,原因在于:法的神圣精神源于以个性和理性为核心的现代文化[4]13。更具体来说,法治的精髓在于规则,规则的效力主力来源于主动遵守,它的威望在于法的神圣精神[5]90。规则是主动遵守的法治精神,法治是现代民族成份识别的新路径,全面契合现代依法治国的法治路径。从法治目标方向来看,民族成份识别有特定的法治目标,有比较成形的法治路径,形成比较明确的法治目标方向路径。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在依法治国时代有法治化宏观环境,法治既是精神内涵,又是具体的技术规则,还是法治识别的具体轨道,主动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步伐,创新增量依法治国的法治合力。具体来说,民族成份识别有法治原则立场路径,法治思维确立基本运行方向路径,法治信仰方向路径稳定内心意愿,法治方向路径确定为之奋斗目标。

2) 利用核密度估计法提取的民宿集聚中心位于曾厝垵,鼓浪屿、黄厝、厦门大学、厦门北站、集美大学城等为次级中心.岛内大致沿环岛南路,呈连片蔓延的空间形态,并呈多中心等级圈层向外扩散.

党的领导民族成份识别法治动力路径

民族成份识别是重要的民族政策实践活动,既有民族理论根据,又有民族政策支持,民族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规则,进而升级为国家民族政策规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进而表明民族成份识别必须取决于党的领导,表明中国共产党将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动力,为将来创新国家治理提供依法治理的法治规制。党的领导是民族成份识别的领导核心,并且增加法治动力来源,有助于形成有特色标志的法治动力路径。

1.党的领导动力路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需要领导核心,民族成份识别同样需要领导核心,此即“中国共产党”,这是实体状态的领导存在,还需要法定化表达为法治领导,原因在于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过程中的核心“龙头”,在民族成份识别中具有更加重要的法定地位。所以,党的领导是民族成份识别的法定领导核心,既有法定地位确立基本位置,又有政治领导坚定正确方向,还有法治领导主导运行方向,共同形成党的领导的法治路径,共同确立法治动力路径,共同增量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力量,诸如此类共同取决于党的领导核心。

2.诚信领导的道德路径。党的领导不是无规则的任性领导,不是毫无章法的非理性领导,不是不受规制的无限领导,而是基于诚信基础的善良道德领导。诚信是道德基础要素,属于道德和法治型的制度规则,能够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道德基础,构建诚信领导的价值基础。其实,诚信既是道德要求,又是法治追求,更是行政法治的严格要求[6]52。从宏观角度来说,制度既是道德规则,又是道德价值标准,更具有制度性权威[7]124。民族成份是党的领导和诚信发展的结果,属于道德和法治的共同要求,属于道德层面的制度规则,属于行政法治层面的制度规则,以诚信道德标准接受党的领导,丰富民族成份识别的领导核心内涵。

目前,解释心理数字线编码方式的主要有两类:数量线性编码和对数编码。前者认为心理数量级和客观数量成线性对应关系;后者认为心理数字线是客观数量的对数压缩。

3.领导方法技术路径。党的领导既是客观存在的领导存在,又是公开透明的法治领导规则,依托于公开领导外观存在体现透明的领导技术规则,形成有专业技术含量的领导方法,而民族成份识别同样是公开透明的领导成果。例如,规则的法治本意是“清澈透明”,即必须保证清晰不模糊、明确不抽象和可操作性强不难办,有相对可操作的标准[8]109。其实,规则是平等并且透明的范畴,党的领导是保障平等和促进透明的重要力量,这能够成为民族成份的方法要素。平等是领导制度规则的核心精髓,既促进民族主体地位平等,又保障平等地从事民族相关事务,还通过民族识别获得更高层面的制度平等,以符合党的领导的根本宗旨,吻合现代法治国家中的党的领导的时代使命,根本原因在于民族成份识别的领导方法技术路径。

2.依法行政的借鉴参考。依法行政是行政法学领域内的成熟主题,是在国家行政领域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之一,既是依法治国的细化落实,又是法治事项的重要“参考文献”,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借鉴参考材料。其实,依法行政既有“行政”的本质,又有“依法”的外观特征,还有受法治规范的内在特征[12]106。据此分析,行政是政府最重要的公权力,既要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又要反向不违反法律或者不缺位法律行政,表明必须有充足的法律根据才能合法行政。具体到民族成份识别领域,民族成份识别作为国家行政的重要事项,可以借鉴参考依法行政的技术规则,既主动坚持正向“依法”(有法律根据)识别,又要坚守“无法即无行政”的行政法底线,有效地将“依法”程序和“行政”本质融合起来,形成类似依法行政的借鉴参考。

国家识别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国家路径

法治时代的民族成份识别运行法治思维,直接目标是促进优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结构,突出标志性特征在于国家识别,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法治内涵,形成有法治特征的国家路径,既有法治的宏观指引,又有国家的具体路径,还有法治“国家”的行为技术路径,共同打造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成份识别通道。

我们穿上滑雪的装备,全副武装地准备开始滑雪,经过一番“艰难跋涉”的旅程,我们终于来到了雪山顶。我往下一看,啊,这儿真高!我之前学过滑雪,所以摆好向下的动作,准备向下滑。可是,看着眼前比以往都要陡峭的雪道,我突然犹豫起来,爸爸发现我站在那里不动,便在我身后轻轻地推了一把。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两边的景物迅速向后倒去,真是飞一样的感觉!由于我只顾着欣赏掠过眼前的美景,没有把握好方向,失去平衡的我“嘭”的一声,连滚带爬地摔到了山底,还摔了个四脚朝天。爸爸妈妈被我的“杂技表演”逗得哈哈大笑。

1.民族识别的宪法根据。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宪法》,这是依法治国的法治根据。民族成份识别同样是宪法范畴,契合依宪治国主题,既有《宪法》的实在法根据,又有宪法观念规范,还有总章程的宪法观念支持。例如,总章程的观念使宪法一定程度上成为包罗万象的政治宣言[9]7。据此,《宪法》成为真正的国家的总章程,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国家法律根据;民族成份的依法识别需要《宪法》的法律根据支持和宪法观念浸润,为国家开展民族成份识别提供法律根据,既提供合法性标准,又解决法律根据难题,还为国家法治路径增量直接素材,为民族成份识别国家路径增量必要素材。

2.民族识别的国家主体。民族成份识别是法治国家的重要事务,由国家主体决策、国家机构执行和国家负责落实,从国家主体出发形成有国家意蕴的国家思路,进而表明民族成份识别的法定主体是“国家”,具体来说国家是依法识别的主体要素,成为法治化路径的主体性力量,为构建民族成份识别的国家思路增量主体性要素。

4.1 建立了两种测定注射用硫酸核糖霉素中硫酸盐含量的方法。HPLC-ELSD法,专属、准确,易操作,仪器普及程度高,克服了络合滴定法用肉眼判断滴定终点的主观性,能客观准确地对硫酸盐的含量进行测定。HPIC-CD法,阳离子和核糖霉素在该条件下无响应,硫酸峰与常见阴离子均能得到良好的分离,并且可以给出线性结果,使计算更加简便准确;但仪器普及率低于HPLC-ELSD,并且对实验人员的要求较高。统计分析两种方法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

本研究中急性脑血栓患者的基础资料和观察指标结合SPSS23.0软件分析,计量资料应用平均值表示,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的组间分析结合t检验和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显著。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范畴之一,属于中国国家法治主题事项,在全面开展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推动依法民族识别,形成有国家内涵的法治类型的国家路径。民族成份识别定位于国家层面的民族识别,依法为国家民族识别铺设国家法治路径,提升民族成份的国家档次,逐渐升格为法治国家识别。

合法识别民族成份识别的依法路径

民族成份识别是法治化范畴,既有现代法治的精神意蕴,又有国家的主体角色参与,还依托于合法的识别标准。合法识别既有合法的识别标准,又有合法识别行为,最终形成“依法”的法治识别路径,落实民族事务国家治理的任务,全面丰富合法识别的法治内涵。

1.合法识别的事实素材。民族成份识别是法治化的国家行为,运行于国家化路径,存在于复杂的民族事实基础,有复杂性、多变性和多重分化或融合性特征。例如,民族的分化和融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民族成份和族称的确定,绝不是永恒不变的[10]389。民族成份识别国家面对各个民族客观复杂的特定事实,根据一定的法治规则标准,在主动意愿前提下自愿参与民族族籍识别工作。民族成份的复杂多样是民族识别的客观事实基础,由于诸多复杂情况迫切需要法治化民族识别,以确定各个主体的真实民族族籍,以符合民族族籍法定化的技术标准,符合现代法治发展路径,促进依法识别的法治化进程。

2.合法识别的法治标准。民族成份识别是法治范畴事项,“依法”确立基本的法治方向,合法提供具体的识别衡量基准。“依法”是法治程序事项,程序是“依法”的载体,合法性衡量本身是程序范畴,属于法治的核心事项,为民族成份识别提供技术标准,进而推论合法识别是构筑民族成份识别法治化的重要元素。民族成份识别在法治浓厚氛围的国家社会中有特定的技术标准,既有依法识别的程序要素前置,又有合法识别的法治基准,还有类似依法行政的借鉴参考,这些将构建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标准内涵。

2.道德自觉识别的保障机制。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推动的行政行动,国家是决策主体,政府是执行主体,法治是基本思维,要想高效优质地完成民族成份识别,还需要取决于主体的道德自觉,通过自觉识别保障民族成份识别。在此需要类比借鉴政党道德自觉理论说明之:政党的道德自觉,是指政党超越一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道义精神与使命感,以及基于这种道义精神与使命感的政治实践[16]460。民族成份识别同样是道德自觉的范畴事项,起步于国家自觉,成熟于民族主体自觉,属于道德自觉范畴,构建道德自觉治理体系,成为民族成份识别的保障要素,将成为自律识别的内在保障机制元素。

行政识别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技术路径

民族成份识别归类于依法治国范畴,最终还要落实到行政识别层面,具体表达为国家主导的行政性质,既是国家法治化的具体化实践发展,又是若干具体行政识别的技术措施,成为具有法治内涵的行政技术路径,据此可以参照借鉴依法行政的相关技术作类比性分析,以此为现代民族成份识别构建初步的法治技术轨道,借鉴依法行政类比出若干技术规则参考。

1.行政识别的技术根据。民族成份识别是一项技术复杂的业务工作,为此做好此项工作必须依赖于特定的技术根据。行政识别是宏观定性或定位,识别根据是具体的“操盘手”,民族复杂多样性是可操作的“空间”。其实,民族识别的依据为民族特征和民族意愿[11]74-75,这表明民族识别的技术根据重点在于民族性特殊特征,强调与其他民族的差异性,以此确定为独立的民族群体,这是民族识别的主体型根据;另外,民族识别还有补充性配套根据即民族意愿,表达为单个民族群体归属于某个民族的内心意愿,既体现民族群体的内心意思,又为民族特征增量外围要素。可见,民族成份识别定位于行政识别,根源于特定的技术根据,重点以民族特征为主体内涵,附加以民族意愿为补充配套,共同构建有民族特色的中国民族成份道路。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不是没有章法的孤立行动,而是以主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为基本前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落实执行民族政策,为民族事务治理和相关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根据,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治理法治化提供“洪荒之力”。具体来说,民族成份识别宏观上取决于党的领导确定动力路径,诚信领导构建道德路径,领导方法形成技术路径,共同汇集出有党的领导特色的法治识别路径。

3.程序识别的步骤规则。程序是现代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价值载体,甚至可以说没有程序即没有现代法治。其实,法治相伴于程序,相互依存于彼此,相伴促进对方发展,原因在于:程序既是现代法治的发展方向,又是现代程序法治价值理念,更是实体生存之来源和前提[13]84。具体来说,程序是独立的法治主题,既是形式主义法治规则,又是实质的法治主义实体,在特殊情形下能够成为实体的否决性因素[14]46-47。因此,法治是程序的规则精神,程序是法治的“保障力量”,民族成份识别重点在于“依法”,实质上是程序性规则步骤,既是依程序的具体实践,又是直接表达程序的客观存在,还是主动依程序识别的行政行为,丰富程序识别的法治规则步骤内涵。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定性为行政识别,取决于国家识别的宏观定位,成为落实国家识别的具体措施,将构建民族成份法治化识别的重要范畴。民族成份识别需要相对成熟的行政识别的技术根据提供直接来源,需要借鉴依法行政原理提供类比参考,需要程序识别的步骤规则提供完善的识别规则,有助于丰富法治化识别的行政内涵。

主动识别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行为路径

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主动确立民族主体身份的行动,法治化识别还取决于主动识别,通过主动性提供力量源泉,依托于国家制度保障,还需要与主动相关的自律、自觉和自动的意愿“保障”,重点在于主动识别的法治意愿。据此,民族成份识别是主动识别的法治范畴,法治识别的基本宏观定位,主动识别的意愿特征,自律识别和自觉识别是具体化的主动行动,共同构筑法治识别的行为基础,形成体系合理、有时代感的民族成份识别路径。

家庭成员的态度:丈夫和儿子均把他们的全部收入交给病人,这已得到证实,确认。他们说病人十分的不可理喻、总爱抱怨。丈夫和儿子都是理智的人并且富有责任感。丈夫曾卖掉自己的驴子以支付她的医疗费用。

1.自律识别的动力来源。民族成份识别定位于法治识别,属于主动性识别的法治范畴,动力来源于依法的自我推动,既主动自律民族识别,又依法自律民族识别,让民族成份识别成为主动意愿作用下的国家行政行动,根本原因在于自律推动产生的法治动力,原因在于:自律是主动性追求,在主动积极性下促进自律[15]20。据此,民族成份识别有国家的领导力量启动,重点在于各个主体的自律识别的动力。根据民族识别的技术要求严格要求自律,核心关键在于自律性约束保证准确识别,积极成为民族识别的重要力量源泉,汇集有法治自律动力的新时代民族成份识别路径。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之一,属于依法识别的国家治理事务,主动实践现代法治理论,主动创新法治化确立民族成份,全面促进民族事务发展的法治化趋势。民族成份识别落实国家识别还取决于合法识别的技术标准,合法性衡量或判断成为民族识别的“火花塞”,既有合法识别的事实素材提供物质素材,又有合法识别的法治标准提供技术衡量基准,为更详细的行政技术识别准备前置材料。

3.识别行为的规制标准。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决策行为,由政府负责落实执行,外观表达为行政权力或者类似的公权力,既容易越界扩张权力运行,又容易滋生不可预见的非正当行为,在自觉主动意愿的前提下自律,还有不能完善落实的可能性,这需要主动划定民族识别权力边界,需要构建权力进笼的制度规则。权力进笼原则重点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非正态的民族识别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表达为首要原则为“权力进笼”,补充原则为“牛栏不关猫”。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权力行为,既要有直接的正向法律根据,又要有反向的权力规制,最终目的是保证识别权力合法运行,通过规制民族识别行为促进法治识别进程。

四人来到泿水边,看到一些犀牛三三两两地分散在水中休息,看那样子十分惬意,完全不在乎突然出现的师徒四人。

法治价值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目标路径

民族成份识别成为现代法治发展的新范畴,属于民族识别与法治相融合的产物,主体依托于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技术依托于依法行政,创新发展传统法治事项,重点根源在于传统法治价值追求,以实现多民族国家的法治目标,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法治化发展步伐,逐步形成有法治内涵的民族成份价值体系。

3.民族识别的国家思路。民族成份识别是中国国家行动,既需要宪法性法律根据提供源泉素材,又需要国家主体决策部署具体事务,还需要树立国家识别的法治思路。民族成份识别是由国家主导决策的法治行动,法治化识别是宏观思路,国家化是相对具体的执行措施,即表明依托国家思路从事民族成份识别是落实法治化路径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增量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内涵。

4.民族和谐:和睦相处的法治状态。民族和谐是民族成份识别更深层次的追求目标,既有物理环境中的和谐氛围,又有法治视野中的和谐状态,还有相互共存和睦相处的法治状态。其实,民族和谐不是简单的和谐状态,在多民族国家社会中有更丰富的法治内涵,多民族国家的本体是复杂多样化,而统一是中国多民族国家的重要特征,其中的核心要素是彼此相互和谐共处,这是法治促进下的民族和谐目标,为更深远的民族公正丰富实践要素。

2.民族平等:基本法治规则保障。民族平等是民族成份识别的追求目标,又是民族主体实现民族平等的基本法治规则,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措施之一,原因在于促进民族平等需要提前确立民族主体身份,这又紧密依托于民族成份的独立地位。民族成份识别有促进民族平等的动力,既有主动促进民族平等的法治意愿,又有保障民族平等的制度规则,还有优化民族平等结构的法治基因,共同增量丰富民族平等的法治内涵。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的主动识别是现代法治创新发展的重要产物,属于自治管理的法治措施,属于自律识别的动力来源根据,属于道德自觉识别的保障机制,还需要识别行为的规制标准优化民族成份识别品质,为丰富法治价值内涵提前准备素材,有助于更好地铺设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化路径。

3.民族富强:积极追求的法治目标。民族平等是民族成份识别的基本法治规则保障要素,终极目标还是继续发展促进民族富强,以契合伟大中国梦想的法治步伐。具体言之,民族成份识别不是为了识别而识别,而是为了增进民族富强的内涵要素,通过确立民族成份和发展民族目标实现民族的繁荣富强,全面落实特定民族的小康社会任务,成为构筑“四个全面”内涵要素的外在力量,为促进各民族和谐准备“富”起来的民族要素。

1.民族独立:前置基础内涵。民族成份识别的重要目标是明确各个民族主体的独立法律地位(注:不是要求脱离国家的民族政治独立),确保以独立身份从事民族事务,以保持独立的民族身份。据此,民族成份识别的基础法治目标在于追求民族身份独立,为民族主体身份准备前置要素,为其他法治价值目标增量配套力量,有助于促进真正实现民族平等进程。

任何一个首度欣赏桑迪·斯科格兰德摄影作品的人——任何一个从她的装置细节带来的错视画影响中完全恢复过来,想要搞明白作品中的金鱼、松鼠、猫狗以及婴儿,也就是那些用纸浆、石膏与聚酯材料制成的雕像,实际上是什么的人——都必然会询问,她究竟是如何实现这些作品的。也就是说,一旦意识到这些令人惊叹的照片都拍摄自相应的舞台场景,是某种介于事实与虚构、现实与谎言之间的存在时,观众必然会质询她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与艺术方法。

5.民族公正:时空公正目标。依法治国是全方位的国家治理措施,属于落实现代法治的国家实践行动,在民族国家社会主动追求法治公正目标价值,积极追求时空公正法治观,这是现代法治的创新目标,重心在于“时空公正”,包括善始善终的完整公正[17]36和非迟到的准时到达的“准时公正”[18]72。具体来说,民族成份识别是多民族国家社会确立民族身份的重要措施,全范围内识别民族主体的成份是落实全面完整公正的措施,及时准确地识别民族成份是落实准时公正的措施,保证准时公正的前提下追求完整公正,在保证完整公正时尽力追求准时公正,全面形成民族公正的特色公正价值观。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创新法治发展,既依赖于民族成份事实基础,又发展为法治事项,主动融合现代法治价值精神,形成系统完整的国家识别体系。民族独立提供民族主体的身份权基础内涵,民族平等构建基本法治规则保障,民族富强成为积极追求的法治目标,民族和谐保持和睦相处的法治状态,民族公正确定时空公正目标,共同构建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目标路径。

艺术创作是有衡量标准的。现实主义与写实主义乃至自然主义之间是有差异和分界的。没有衡量标准和评论界限的观点是错误的,会误人子弟,会严重影响艺术的繁荣与发展。现实主义艺术的标准早在1942年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已经明确指出了,他说:自然社会生活和艺术的表现社会生活的艺术作品,人们更喜欢艺术作品,为什么?就是因为艺术表现社会生活的作品比自然社会生活“更高、更集中、更强烈、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毛主席指出的“六个更”就是鲜明地界定现实主义与写实主义、自然主义的区别,就是我们坚持现实主义创作的原则和思想武器。

国家治理民族成份识别法治治理路径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国家法治治理的发展趋势,成为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措施。民族成份识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多民族国家社会的国家实践,并且还是依法治国法治治理实践和依法行政的行政实践,共同目标是服务于国家治理事务,重要特征在于完善法治治理,促进多民族社会国家的治理结构优化,有助于促成法治治理路径。

1.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民族成份识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范畴事项,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选择,具体依赖于依法行政的技术手段,原因在于: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途径,是依法执政的具体措施和依法治理社会的主导方式[19]102。从国家治理角度来看,民族成份识别是完善国家治理措施的重要尝试,将构筑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例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善治,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20]77。更具体地来说,民族成份识别属于多民族国家社会的法治事项,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化措施,开创依法识别的国家法治化路径,主动融合现代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创新发展国家治理的新路径。

2.国家善治治理路径。全面依法治国是现代法治主题,远期目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直接目标是完善国家治理善治路径。民族成份识别作为国家善治的重要事项,既有法治层面的善治,又有道德层面的善治标准,还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考虑,共同目标是服务于国家善治的法治对象,最终还需要取决于法治规制路径,增量丰富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路径内涵。所以,民族成份识别不是简单的民族识别,而是站位于国家善治治理的法治事务,重点强调国家行政事务管理,通过善治治理完成国家事务治理任务。

3.国家治理的法治规制。国家治理是多维的法治事项,在多民族国家更是依赖于现代法治治理,主动融合法治于国家治理事务。民族成份识别是完善现代国家治理的重点事务,成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履职国家治理的法定职务,全面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和民主化。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品质还必须受制于法治,依托法治规制衍生出来的行政权力,原因在于:法治国家的开端是让国家统治本身受制于法律规范[21]90。民族成份识别属于特定的国家权力范畴,而国家权力的重要特征在于主动受法律规制,既不能没有法律根据运行,又不能“无法”侵害其他权利人的权益,必须受制于特定的权力边界之内。所以,民族成份识别的基本目标是治理国家,直接促进升级国家治理现代化结构,既自我要求法治化发展,又要求主动受制于法治规制,进而升级优化国家治理结构,全面升格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品质。

由此可见,民族成份识别归类于国家治理范畴,落实国家治理任务,铺设国家法治化轨道。具体来说,民族成份识别是落实国家治理的具体措施,基本方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定性为国家善治治理路径,同时受制于国家治理的法治规制,为多民族国家治理提供法治素材。

小学低段是学生培养识字能力能力的重要阶段,不过因为大部分学生识字教学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加之教师教学理念更新不及时或教学方法不科学,致使在新课改重要时期,小学低段学生的识字兴趣与能力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识字教学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尽管新课程要求下的识字教学能够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学习能力,不过应用于实践中时,就会发现小学生在很多方面都存在问题。笔者将以编部版教材为例,针对小学低段学生的识字教学展开讨论。

综上,多民族国家是民族成份识别存在的外围环境,而统一多民族国家是法治化识别的主动追求,进而表明民族成份识别是法治社会环境中的创新措施,逐渐形成有法治特色的国家治理轨道。民族成份识别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时代的创新发展产物,全面依法治国是宏观背景环境,法治化发展是理论根据确立宏观方向路径,党的领导从领导核心和领导行为提供法治动力路径,国家识别定位法治“国家”路径,合法识别确立“依法”路径,行政识别构建法治技术路径,主动识别属于法治意愿属性行为路径,法治价值积极追求法治目标路径,国家治理是落实法治治理的目标路径。所以,民族成份识别运行法治思维,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借鉴依法行政的技术手段识别,还创新发展现代法治事项;既在依法治国的宏观过程中展现民族成份识别的因子,又在民族成份识别的过程中体现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的目标,紧密关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识别的相关事项,有效地将治国、理政和识别融合起来,共同形成有法治蕴涵的现代民族成份识别的法治路径。

偏瘫患者的行为依从性对后期康复起到决定性作用[15]。延续性护理干预能提高偏瘫患者依从性行为。我们在研究中对干预组经过5个月的延续性护理后,患者的依从性行为得到有效提高,其中意向因子、生活方式因子、态度因子、责任因子、吸烟因子值有明显提高,与对照组比较有统计学差异,其中责任因子的差异最为显著。此研究结果与程婧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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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利明
《甘肃理论学刊》 2018年第02期
《甘肃理论学刊》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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