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一:1889年,奥地利犯罪学家 H格罗斯的《犯罪心理学》的出版被视为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 说法二: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你要采取哪一种说法,就取决于问题的形式了,看填空题、选择题怎么问的,反正现在基本以说法一为普遍说法。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于何时,以什么为标志?目前,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对犯罪心理学进行科学研究的开始,以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埃宾出版的《犯罪心理学纲要》为标志(沈政,1992;罗大华,1999;杨士隆,2002);另有人认为,应当把奥地利犯罪学家汉斯格罗斯(Hans G1847~1915)当做现代犯罪心理学的奠基人,将其所著《犯罪心理学》一书作为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将该书出版的年代1897年当作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年代。这样认定的主要理由是:第一,格罗斯所著《犯罪心理学》一书篇幅宏大(英译本的正文将近500页),内容丰富,且有犯罪心理学的完整定义——“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在处理犯罪中的应用,而不仅仅是有关犯罪人的心理病理学和犯罪人心理的自然史”。该书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有分量的犯罪心理学著作。第二,格罗斯的《犯罪心理学》一书出版后受到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广泛重视,1905年在德国莱比锡出第2版,1911年被译成英文出版,在欧洲和北美产生了很大影响。第三,格罗斯本人是一位职业犯罪学家,先后担任过法官和几所大学的刑法学教授,进行了理论学说和实践应用方面的系统研究,所著《犯罪心理学》一书是经过潜心研究的产物(吴宗宪,1998)。 后来,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以格罗斯1899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作为犯罪心理学科诞生的标志较为合适。主要基于下述理由:第一,格罗斯本人的职业经历以及所著《犯罪心理学》一书的内容丰富和巨大影响;第二,从《犯罪心理学》一书出版的时间来看更为合理。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结合,犯罪心理学的独立肯定是在犯罪学和心理学两门学科发展以后,而不能在此之前。众所周知,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始于1879年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埃宾的《犯罪心理学纲要》显然不能作为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