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的自我评价做好职业规划的第一步就是自我了解,即认识自我。自我评价包括自己的性格、特长、兴趣、能力、学识、优缺点、智商、情商等。一个人只有准确的评价自我,才能做好人职匹配,才能有正确的就业观。2、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理想是大学生对未来职业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的追求和向往,是对未来职业生活的构想和规划。职业理想是大学生职业规划的指南针,要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为什么选择某个职业,通常都以职业理想为出发点。所以,大学生们拥有了崇高的职业理想,便会心中有数,朝自己的职业理想去奋斗,去规划。尽早的确立职业理想,就能有更多的时间为就业做准备。3、降低就业期望值。这就要求大学生们及时调整自己的就业理想和价值取向,降低就业期望值,拓宽就业范围,树立大众化就业观。从薪酬待遇而言,也不一定非要高薪不可,从低薪就业开始,先赚取经验也是很有必要的。4、提升自身素质。一方面要提升自己就职的能力。要认清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适岗准备;要注意培养求职技巧,求职也是一门学问和艺术,涉及到很多细节性问题,如言谈举止、交流沟通等,应在平时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这就要求大学生们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时刻注意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和水平。5、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们必须明白,就业严峻是相对的,机会永远为有准备的人而准备的。在校期间,就要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多接触社会,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就业解决方法以我国促进就业法制建设提供系统的思路为目的,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论证我国促进就业法律制度构建的现实基础、理论支持及所应涵盖的内容等问题,就业解决方法可以分为2个部分。第—部分——就业的基本理论,旨在为促进就业寻求理论上的支持。与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况相比,“就业”与“失业”在学术上有着更为严格的、特定的涵义,对促进就业的研究有必要以明确就业、失业的学术涵义为起点。就业问题的现状是促进就业法律制度研究的现实基础。我国就业问题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其中的主次矛盾在不同阶段又有所区分。要加强制度和政策的针对性,就要对我国的劳动力供需总量、供需结构以及劳动力素质等方面做详细的分析。就业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促进就业在经济学、劳动权领域都可以找到相关的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论证了促进就业实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同时蕴涵了促进就业的某些价值追求。第二部分——国外促进就业法律制度的比较,意在通过介绍世界较发达经济国家的就业促进法制,为我国促进就业法律制度提供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德国都有较为健全的促进就业法制和丰富的失业治理的经验,但因市场经济模式和具体就业状况的不同,它们在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时各有侧重。美国再就业模式属于“储备型就业”,即通过对劳动者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的需要。英国在促进就业中更加重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作用,跟踪式的职业指导服务和完善的职业介绍的网络是英国促进就业制度的特色。日本的雇佣保险制度在坚持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这一传统的制度功能前提下,强化了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就业功能,走出了一条主动型的失业保险的道路。日本的雇佣保险制度在坚持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这一传统的制度功能前提下,强化了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就业功能,走出了一条主动型的失业保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