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委的全称是社会工作委员会,2010年以前是民政局内部的办公室,也就是社会建设办公室,从2011年开始,这个部门从民政局分离出来,重新组建成一个和民政局同级别的政府机关,属于处级机关。一般社工委的书记也就是第一领导都兼任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这个部门主管社会阶层的社会组织,也就是一些公益性的组织和团体。同时全面管理省市区县内的社区,下设有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同时还监管省市级别的党政工作,看似鸡肋,其实有很大的权利拓展空间,因为这个是十八大之后正式成立的新部门,肯定是根据国情需要组建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社会建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县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在县域内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并向主任会议、常委会提出报告。2、负责组织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发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搜集、整理修改补充意见,综合上报。3、组织开展有关社会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县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和议案做好准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4、负责审查县政府报送的有关社会建设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5、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