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生产企业按照GB/T37422标准要求,通过国家包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的评价规则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取得《绿色包装评价报告》。非包装物企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加工企业、其他单位主体因不存在包装物的生产环节,只有对包装物的使用过程,可依据绿色企业专业委员会,《绿色企业评价体系》T/SDIOT 019—2021标准中的第四部分《绿色包装评价要求》T/SDIOT 4—2021进行企业绿色包装行为的评价,《绿色包装评价要求》由绿色企业专业委员会审核授权的相关评价机构,评价合格后可取的《绿色包装评价报告》和《绿色包装安全可靠性报告》。快递行业及快递包装企业,按照GB/T 39084—2020《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标准要求,进行相关评价,合格后取得评价证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