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规,我与安全同行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运输日益发达,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日趋多元化。然而,这一现象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容忽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交通安全问题。 也许会有同学说:“交通安全有什么,只要在过马路和骑车时注意车辆、行人和红绿灯不就行了吗?”这样的说法过于片面。也许就是因为疏忽了某一个细微的缝隙,就会带来终生的遗憾。我们常常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许多有关报道,正是因为忽视交通安全,才酿成了这一个个悲剧。前不久,在我县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这一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据了解,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上年下降9%。自2000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共造成89455人死亡,比上年下降4%。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38起,是1991年以来的历史最低点,造成558人死亡,比2005年下降 9%。2006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导致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共造成76350人死亡,下降2%。其中,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导致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和21%。此外,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事故导致死亡人数也分别有所下降。 虽然情况已有所改善,但我们仍不能掉以轻心。每年的3月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也许有同学觉得烦,认为这是老生常谈,根本没什么用。那么,为什么每年的交通事故中,还有那么多的中小学生死伤呢?之所以一遍又一遍重申安全问题,就是为了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因此必须加倍珍惜它、爱护他。 也许有人会说:“我也违反过交通规则,但没什么事啊!”那是侥幸心理,是在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人们一般会以上班时间紧或不了解交通规则为理由违反交通。这样虽然情有可原,但付出的代价也大了些,简直是拿生命作赌注啊!看来,要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就要在群众中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让每位公民知法、懂法、用法,成为交通法的受益者。 “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个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对学生的一个共同心愿。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应该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在交通日益繁忙,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遵守交通规则更是刻不容缓,这样才为我们前进的路上了护栏。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有责。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珍视生命,才能保证社会安定。 同学们,你能准守交通法规吗?你想过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后果吗?你想象的到出事后的家人伤心欲绝的场面吗?2002年9月8日11时许,广西东县黄某驾驶桂L21276大货车将横穿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2004年4月16日9时许,广西宜州龙头乡韦某驾驶D13013号厢大货车,载45吨煤炭(核载6吨)从贵州省出发驶往广西来宾市,行至国道210线2672公里加100米处因严重超载,车辆失控与前方大客车追尾后又与对面小汽车刮蹭,导致2人死亡,48人受伤 。2004年7月19日9时许,黑龙江成套局王某驾驶辽D74087号客车,载14人,由镜泊湖驶往缓芬市,行至过道301线85公里加100米处,因超速行驶,在超线超越一辆面包车时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客车相撞,导致7人死亡,14人受伤。一幕幕血淋淋的场面令人震惊,为了让安全与我们成长相伴,请同学们做到一下几点要求: 一、 在马路上不骑飞车。 二、 骑车时要一心一意,专心致志,不要一边听录音和MP3。 三、 骑车时不能逆向行驶,也不能闯红灯。 四、 自行车不能骑到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不要抢道占道。 五、 过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千万不可以一口气冲到马路对面。 六、 过马路时不能吃东西或看书。 七、 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以防祸从天降。 八、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 九、 不要乘坐超载车辆。以上几点希望同学们一定要遵守,不要让惨不忍睹的一幕发生我们身边。让这快乐、美好、平安充满我们这个和谐的世界!中学时代是人生最灿烂的季节,在尽情享受青春的欢乐时,也不要忘了,再美好的时光是需要生命去享受的,拥有健康的生命是拥有一切的前提。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但也同时牵动着父母、老师和朋友的心。珍爱生命,从我做起;遵守交通,让生命之花尽情 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