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两大法律文献是新中国的立法基础,具有先驱性的性质。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开发布的,是在什么载体上看到的,就以什么载体格式来引用。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可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法律依据:《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在新中国成立后,两大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然后很好地解决了社会上一些矛盾。
《语书》第一部分:源自《秦简》,是南郡守腾在秦始皇二十年对县、道官员发布的告示。是关于秦代公布和执行法律的文书。汉、隋、唐(旧唐)各自的《刑法志》:主要介绍法律刑罚。《吴安君分家契》:介绍天复八年( 908 )关于家产继承的一个法律事例《天圣令》:存世10卷,分别为田令、赋役令、仓库令、厩牧令、关市令、医疾令、狱官令、营缮令、丧葬令、杂令等唐宋法律。《明成化年间徽州府祁门县文卷抄白》:强占山土印阻木植等法律案例《故唐律疏议》:又称《律疏》,长孙无忌等十九人负责编定。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继承了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于律条之后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后,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范。 《永徽律疏》:唐朝法典,还有唐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阅读之不仅可以知晓唐朝法制内容,亦可了解包括唐朝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获得中国重要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方面的知识。《宋建隆详定刑统》:宋太祖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法典。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简称《宋刑统》。共三十一卷二百一十三门。创建了“折杖法”,对民、商的立法比唐律更加完善。还有张斐《律注要略》、薛允升《汉律辑存》、《法缀》( 宝贵的明代法律文献目录)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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