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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杂志属出版类,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如果在自己网站发行电子杂志,在网站在备案方面较严格。
上海法治报可以看看,实务性较强
《民主与法制》。
中国法学北大法律评论还有很多大学都有法律评论这类的刊物不过中国知网就一切都搞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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