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先秦(公元前221年)时代,“帝居”或“民舍”都称为“宫室”;从秦汉(公元前后200年)起,“宫室”才专指帝王居所,而“第宅”专指贵族的住宅。汉代规定列侯公卿食禄万户以上、门当大道的住宅称“第”,食禄不满万户、出入里门的称“舍”。近代则将宫殿、官署以外的居住建筑统称为民居。 中国木构架体系的房屋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就已经萌芽。公元前5000~前3300年的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文化遗址反映出当时木构技术水平。公元前第 5千纪的中国中西部的陕西省西安半坡遗址和临潼姜寨的仰韶文化遗址显示了当时村落布局和建筑情况,说明依南北向轴线、用房屋围成院落的中国建筑布局方式已经萌芽。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现存的民间住宅类型,可归纳为下列六类:一、木构架庭院式住宅 这是中国传统住宅的最主要形式,其数量多,分布广,为汉族、满族、白族等族大部分人及其他少数民族中的一部分人使用。这种住宅以木构架房屋为主,在南北向的主轴线上建正厅或正房,正房前面左右对峙建东西厢房。由这种一正两厢组成院子,即通常所说的“四合院”、“三合院”。长辈住正房,晚辈住厢房,妇女住内院,来客和男仆住外院,这种分配符合中国封建社会家庭生活中要区别尊卑、长幼、内外的礼法要求。这种形式的住宅遍布全国城镇乡村,但因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各具特点。其中四合院以北京的四合院为代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