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北方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铁岭市金融业发展委员会,在全国各城市开创了先河,为入驻机构提供了有力的服务支持体系。 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研 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措施。 2、 负责联系国家、省驻铁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 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3、 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建设,负责政府参股金融机构组建以及改制、改组方案的制定,研究法人治理结构设置、 资本募集方案,推荐政府派出董事、监事人选,代表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业绩考核。 4、 负责北方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规划的拟定、政策制定、机构招商和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期货实物交割地建 设。 5、 牵头组织金融招商,协调中省直金融保险机构来铁岭拓展业务,增加地方金融资源。 6、 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企业信用培育。 7、 负责金融投资公司的设立、业务监管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组建。 8、 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和监管;负责地方政府参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募集、法人治理结 构组建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审定。 9、 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反金融欺诈和非法集资,指导和协调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