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货利益平衡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理论版)》 、《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经济法论坛》、《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国际经济法学刊》、《江西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东南学术》、《河北学刊》、《财经问题研究》、《广西社会科学》、《法律适用》、《中国海商法研究》、《社会科学家》、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代表论文有:《海洋油污风险的责任承担机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1期。 《海洋油气开发污染责任限制正当性与立法例研究》,《国际经济法学刊》(CSSCI)2014年卷(第21卷第2期)。 《海洋油气开发污染强制巨灾保险模式构建》,《江西社会科学》(CSSCI)2014年第7期。 《国际多式联运最新立法与冲突解决》,《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CSSCI)2012年卷(第15卷)。 《强制无过失保险制度考——美国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经济法论坛》(CSSCI)2012年卷(第10卷)。 《论国际海运中的合同相对性突破与诉因》,《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扩展版)2013年第3期。 《国际海上承运人责任基础历史演进及启示——海上特殊风险与产业利益的双重流变》,《河北法学》(CSSCI扩展版)2013年第2期。 《海上钻井平台油污的法律适用范围与责任分析》,《江西社会科学》(CSSCI)2012年第12期。 《光租条款的起源及其在英美的发展差异》,《学术论坛》(CSSCI)2012年第12期。 《提单对海运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及其解释——基于提单权利性质学说的研究视域》,《东南学术》(CSSCI)2012年第6期。 《论英美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12年第10期。《论海洋经济法制中的利益博弈——以贸易与航运产业为例》,《社会科学家》(CSSCI扩展版)2012年第11期。《初论海商法的基本原则》,《河北学刊》(CSSCI)2012年第6期。 《海上货物运输权责二元制与一体化:从喜马拉雅条款到海运履约方制度》,《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2年第6期。 《法经济学分析的应用范畴与进路——以海商法研究为例》,《理论与现代化》(CSSCI扩展版)2012年第6期。 《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的程序规范》,《学术论坛》(CSSCI)2011年第9期。 National Interests Influence in Compensation for Damages Resulting from Oil Pollution—the Experience of the US and Its Reference to China, in Marine Pollution in China, US and Europ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O, 《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法经济学分析》,《现代法学》(CSSCI)2010年第1期。 《国际法体系下我国对污染遇难船的避难准入问题》,《法学杂志》(CSSCI)2009年第12期。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原理与机制研究”,并主持“海洋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等省部级课题数项。参加“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问题的国际法理研究”、“《鹿特丹规则》生效后我国航运和港口业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航运法》起草专题研究”、“伙伴关系框架下南海争端解决策略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国内化机制研究”、“建造中船舶抵押法律问题研究”、“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并参加“航运发达国家及地区海事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港口公用设施管理规定(草案)研究”等海事局、水运局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