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文字、音像、电子出版物编辑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实际承担国家或省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工作;或实际负责报刊重要版面(栏目)的编辑工作。2、策划过省级以上的重点选题,在其中担任主要策划者,并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能力。3、完成过重要的编审任务,复审过重要稿件,并提出过有重要价值的书面复审意见。4.制订过重要选题计划、组稿计划和参与制订过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中、长期选题规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起主要骨干作用。5、指导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6、搜集和研究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过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二)从事美术编辑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实际承担国家或省重点图书(美术类)的编辑工作,并在其中担任责任编辑;或实际负责报刊的美术编辑的主要工作。2、策划过省级以上的重点选题(美术类),在其中担任主要策划者,并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能力。3、完成过重要的编审任务,复审过重要稿件,并提出过有重要价值的书面复审意见。4、制订过重要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5、指导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6、搜集和研究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过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三)从事技术编辑、校对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承担过古籍、工具书、辞书等各种不同书稿的技术设计工作;或终校过上述各类不同书稿;或独立承担过技术难度较大的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剪辑工作。2、独立承担过国家和省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责任技编或责任校对。3、根据各种特殊的、重要的或复杂的稿件的要求,提出过技术设计或校对方案。4、指导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5、搜集和研究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技术设计或校对的信息,提出过改进技术设计或校对的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 (一)独立策划的选题,并担任组稿和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或主编的报刊,获得国家级奖1个或全国性专业奖及省(部)级奖各1个或省(部)级一等奖2个;或独立担任封面装帧设计的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其封面装帧设计获得国家级奖2个或省(部)级一等奖3个。(二)担任责任编辑的国家或省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后有3种各被2家省级报刊选载或评论,并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主编的报刊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担任责任编辑的文章有20篇被省级报刊转载或评介。(三)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不含教材、教辅读物)的重印、重版率达到50%及以上。(四)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2种或省级优秀畅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3种。(五)独立策划并担任责任编辑,列入国家的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并在任期间出版1种(套)。(六)独立策划并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转让版权3种(套),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七)独立担任责任技术编辑的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其技术设计获得国家级奖及省(部)级一等奖各1个或省(部)级一等奖3个;或独立担任责任校对的图书获得国家级校对质量优秀奖1个或省(部)级校对质量优秀奖2个。(八)发现并解决技术设计或校对工作中1个重大疑难问题,其书稿设计有较高水平,得到国内2位同行专家撰文发表好评或被2家省级报刊评介,或担任终校的图书有3种为优秀品。(九)提出改进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技术设计或校对工作的建议和方案,并被本系统或本行业采纳、推广。 破格晋升副编审者,应有丰富的编辑工作经验,业绩突出,在全省出版界有一定影响,任现职期间,除符合上述正常申报六项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独立策划、组稿并担任责编的图书在参评国家图书奖(或提名奖)、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中获得奖励;期刊编辑在担任编辑3年期间所在期刊在国家级专业评奖活动中获得二等奖或在省级专业评奖活动中获得一等以上的奖励,是该刊主编或确实为该刊获奖作出重大贡献的副主编或主要编辑骨干,专业报纸主编或主要编辑骨干所采写的稿件或作品在国家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级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以上的奖励。二、独立策划、组稿并担任责编的出版物在确保获得较好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年平均创利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