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亲你好啊!农村社区是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建设的基础单元和基本载体。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下建设农村社区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一)理论意义
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启动新农村建设,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规划“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2017年中共十九大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启动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政策”。
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内容。从五年规划、国家级区域规划和连续多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等中央政府文献来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或支持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政策,但关于这些政策如何才能真正地落实到解决“三农”问题,仍有许多重要课题有待研究和探索。显然,新农村建设和振兴乡村的主体和效益受体首先都是农民,那么如何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和振兴乡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需要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
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居民的社会活动共同体,是建设新农村和振兴乡村的载体单元和基本机制,也可以说是基础性的制度设计。但关于这种制度和机制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做到“精明”化,使农村社区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乃至城乡一体化的载体平台,还有许多理论问题需要深入分析研究。本书从理论上研究探讨这些问题,并试图从理论上对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框架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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