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期货市场法律与实务》(合著),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6月。(2)《欧洲共同体法律制度》(与赵海峰、王玉芳合译专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3) 《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学术论丛”,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40页以下。(4) 《西欧三国民事强制执行法概况》(与赵海峰、杨燕妮合写),载“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全法法律与经济协会会刊,2001年第2期(5) 《欧洲共同体法院司法诉讼的各种程序》,载“欧洲法通讯(第四辑)”,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32-54页(6) 《欧洲人权法院的诉讼程序》,载“欧洲法通讯(第五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39-58页(7) 《财产的人权法保护——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载“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全法法律与经济协会会刊,2002年冬季与2003年春季合卷,第96-104页。(8) 《首届比较法和欧洲法研讨会纪要》,载“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全法法律与经济协会会刊,2004年。(9) 《欧洲联盟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法文),巴黎第一大学“欧洲法”大学文凭论文,完成于2001年。(10) 《‘非典’之后中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研讨会会议综述》(中、法文)载“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全法法律与经济协会会刊,2004年。(11)《欧洲联盟的司法机构》(与赵海峰合写),载“人民司法”,2005年第7期。(12)《论国际司法机构法官的独立性》(与赵海峰合写),载“人民司法”,2005年第10期。(13)中欧人权工作网文件译文:《艾滋病的法律问题》,《妇女与健康权》,《平等待遇与社会保障权》,《欧洲的社会保障权利》,《辩护权》,《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人权》,《战争经济,经济活动主体与国际刑法》等,载“中国人权年刊(2004)”。九:韶钢四小高级教师:美术老师 李滨 火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