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报纸杂志的增值税的纳税环节是:销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图书报纸杂志的单位。征收范围: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是:(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符合上面三项的按13%不符合上面三项的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