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再次从价值引领的角度说明,公平保护经济主体的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企业之所以能够有序生产,百姓之所以可以安心生活,社会之所以实现良性运转,一个根本的前提是经济主体的合法财富通过产权制度予以确认、加以保护,这既是基本的经济理论,也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所证明。产权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等都提出了不少新要求。完善产权制度离不开对市场中新实践的考察和把握,但更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因为只有在法治建设中融入主流的价值观念,法治实践才能有正确方向和积极效果。就产权保护而言,最核心、最关键的价值就是公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强调的公正包含了公平和正义,两者既是独立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又有关联:通过保障公平来实现正义。产权保护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产权,充分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产权保护中,就必须要做到以公平为核心,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不断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加快推进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推动民事主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