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二十周年暨实施 “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切实做好今年的“12· 4” 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党委宣传部和法学院精心组织策划了我校 2005年4普法宣传活动。法学院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法学协会具体承办我校2005年4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 上午, 4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田家炳教育书院广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王海旺出席并发表讲话,党委宣传部部长李勇、 校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张向战、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魏雷东、法学院教学院长韦留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乔玉华,以及近300名普法宣传志愿者参加了启动仪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华主持了仪式。 王海旺副书记在启动仪式上讲话指出,本次普法宣传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特别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围绕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我校创建和谐校园的精神,着眼于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校,提高我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我校的改革和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及和谐校园的创建贡献我们的力量。 王海旺副书记对今年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创新形式,形成合力,把今年的4普法宣传工作做好。 会上,法学协会会长法学院20004级学生韦超宣读了我校第五届“4” 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志愿者代表法学院 2004级学生关蕾也在启动仪式上作了发言。 仪式最后,校党委副书记王海旺和校宣传部部长李勇向普法宣传队授旗,自此我校2005年普法宣传周活动全面展开。 活动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进行,在校内,校法学院团委、河师大法学协会通过《河南师大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银河网、海报、板块、条幅等形式,组织有深度的宪法宣传活动。此外法学协会还相继开展了社区普法、与新乡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我与普法同行”征文、法律知识问答等活动。法学院还特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庆生、法学院教学院长韦留柱、河南方正律师事务所副院长李铁根作了题为《知识产权法的认定与保护》、《和谐社会的法治解读》、《行政处罚法的若干问题》、《刑事司法中的严打及人权保护》的讲座,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有力地配合了活动的开展。 在校外, 12月4日 ,法学院团委、河师大法学协会还组织师生参与新乡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的新乡市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20周年宣传活动暨2005年“4” 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市区繁华街道进行的普法宣传与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早上,咨询台刚摆好,就有市民前来咨询,整整一上午,咨询台异常忙碌热闹,负责人应接不暇,而法学协会精心做好的宣传板块前,更是熙熙攘攘,简单的案例分析,让市民们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市民们对此次普法活动抱以极大的热情,我校师生走上街头宣传法律,为新乡市法制建设增砖添瓦,我校师生扎实的法律素质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也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赞誉。 本次活动受到了河南电视台、新乡日报、中青在线、中国教育在线、新乡电视台法制频道、新乡教育电视台、平原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