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养结合基本内涵与特色从内涵上来讲,医养结合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从保障目的来看,与传统养老模式一样,医养结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从参与主体来看,它联合传统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从服务内容来看,由于引入了现代医疗技术,它能够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养老服务,有效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从保障对象来看,尤其适宜处于大病康复期、慢性病、易复发病患者等无法在传统养老模式中得到良好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刚需来源于自我照顾能力不足的老人,或家庭功能或照顾者能力不足的老人,而这其中如果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需求作为两个需要维度的话,强调老年照顾中的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从人性角度来看,它同时考虑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与医疗需求,符合现代老年人“医养共需”的基本生活需求。从广义范畴来界定,医养结合不仅是将传统养老保障与现代医疗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探索,还意味着一种跨越式的养老新理念。首先,与传统养老模式相比,两者提供服务内容的差异最为明显。医养结合模式在提供传统养老模式所包含的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疗和康复服务,实现了传统养老服务与现代医疗服务的结合。其次,医养结合模式不同于传统养老模式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比如居家养老的责任主体是家庭,机构养老的责任主体是各类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没有明确的责任归属主体。在具体实践中,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可以是设有老年病科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疗机构分设、下属的养老服务单位,也可以是和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养老院、福利院。因此,医养结合并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养老模式而存在,更多意义上,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而运转。它可以和任何传统养老模式相结合,在任何养老模式中以不同形式实现医养结合的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