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86年,中国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截至2018年7月2日,中国世界遗产已达53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6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3项,在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位居第二位(53项)意大利第一位(54项)(如长城已于1987年12 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下列举部分我国世界遗产有(其中分文化遗产、双重遗产、自然遗产):1、文化遗产有:武当山古建筑群(湖北,12 世界文化遗产);庐山国家地质公园(江西,6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云南,12 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山西,12 世界文化遗产); 苏州古典园林(江苏,12 世界文化遗产); 北京皇家祭坛-天坛(北京,11 世界文化遗产);北京皇家园林-颐和园(北京,11 世界文化遗产)。 2、双重遗产有: 泰山(山东,12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黄山(安徽,12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峨眉山-乐山大佛(四川,12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 武夷山(福建,12 江西, 7 [4]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3、 自然遗产有: 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四川,12 世界自然遗产); 中国南方喀斯特(云南、贵州、重庆、广西,27一期;23二期 世界自然遗产); 三清山世界地质公园(江西,8 世界自然遗产); 中国丹霞(贵州、福建、湖南、广东、江西、浙江,1 世界自然遗产); 澄江化石遗址(云南,1 世界自然遗产); 新疆天山(新疆,21 世界自然遗产); 湖北神农架(湖北,17 世界自然遗产)。扩展资料:关于世界遗产的申报条件:当一个国家签署了《世界遗产公约》时,它就成立缔约国,并保证现在和未来保护本土上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一个国家一旦签署了《世界遗产公约》,就可以开始为把本国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而进行提名。也许最初对某一遗产地提名的是一组当地人,但最终必须由该国政府将提名呈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先,一个国家必须决定可以提名哪些遗产地,这个筛选的过程往往被称为识别。《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先把它们各自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地列出清单,然后,把经筛选有可能成为世界遗产者作为暂定名单呈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当一个缔约国决定把某地提名为世界遗产时,该国必须填写特制的提名表格。特别要提及的是,各国必须按照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说明为什么某地独具重要性而要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而且还要说明该处目前的保护和管理状况。如能提供该处与其它同类遗产的比较分析情况将会更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评审这些提名,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推荐,世界遗产委员会再做出哪些入选和哪些不入选的决定。为制定具有代表性的、均衡的《世界遗产名录》所采取的全球战略世界遗产委员会努力做到世界遗产地在各地区(如非洲、阿拉伯国家、亚洲和太平洋、 欧洲、北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分布的均衡性。197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定,尤其要确保《世界遗产名录》的地区文化和自然多样性,并通过了”制定具有代表性的、均衡的《世界遗产名录》全球战略”。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中国世界遗产的介绍百度百科-关于世界遗产的识别和申报程序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