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人民政府。 1952年建立鄂伦春自治旗,旗政府设于小二沟。1958年8月1日,撤销索伦旗,建立鄂温克族自治旗;8月15日撤销莫力达瓦旗,建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同年底,鄂伦春自治旗政府迁至阿里河。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署,撤销呼纳盟。海拉尔和满洲里为自治区直辖市。 1954年5月31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区合并成立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为一级政权。1957年2月21 日,改称呼伦贝尔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1日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行政公署。 1967年12月20日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为临时权力机构。 1969年8月1日,呼伦贝尔盟划入黑龙江省建制。 1979年7月1 日呼伦贝尔恢复为内蒙古自治区建制。 1980年,撤销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建立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2002年,呼伦贝尔撤盟设市。 呼伦贝尔行政体制数经变化,海拉尔一直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