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前身为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59年成立,1962年底撤销。1978年3月,中共贵州省委决定恢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2月,改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全院设有文化、历史、哲学、经济、城市经济、农村发展、社会学、法学(民商法研究中心)、西部开发9个建制所,另有《贵州社会科学》编辑部、图书信息中心、培训部、科研组织处及行政部门。现有在职职工171人,其中科研人员132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2人,副高25人,中级职称4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省管专家5人。办院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贵州,面向全国,着重探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富民兴黔事业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突出应用研究,重视基础研究,根据贵州特点,发展优长学科,为贵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为止,全院共完成各类研究项目400余项(包括国家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软科学课题、国际合作项目、各级政府和实际工作部门委托的项目);出版的著作共300余种6010万字;译著27种,319万字;发表的论文、学术报告共等科研成果6020万字。其中14项获国家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七届“入选优秀作品奖”,13项获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118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63项,四等奖21项),7项获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11项获省级部门优秀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