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主要因素有遗传、环境和教育,其中教育是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主导性因素。就教育与个人的关系而言,发展意味着什么?在我们看来,个体的发展不单单是一种心理学的事实,不纯粹是可以由心理统计指标来标志的,而是有着文化——价值指向的、持续不断的、对个体生命构成意义的变化。诚如心理学所指出的,发展意味着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以受控的累加性的方式逐步实现的,而是由个体自主建构的内部的质的变化,它永远改变一个人与他人、社会、环境、自然、自我、生活与学习的关系,改变着他的生活和生活世界;发展意味着新质因素渗入精神结构内部,并引起结构性的变化;意味着由于新质因素的增加而导致的生命境界的提升;意味着视界的扩大;意味着能切实地感受到自我心灵力量的增长。教育要促进作为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的人的发展,这是教育最重要,最核心的职能。其他职能,如提升社会的文明水准、增强综合国力、增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等,都不过是这一“最重要、最核心的职能”的派生物。一切进步的、正直的人们都希望教育成为人的解放的力量、推动人发展的力量。完全可以说,作为人道主义事业的教育天然地要求关注人的发展。一、人的发展的含义人的发展包括人类种系的发展和人的个体的发展。人的种系的发展是从动物到人的演化过程。人的个体发展是人从出生到衰老的发展过程。“一个人,作为生命个体开始,从出生之日开始,就与周围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构成了矛盾。新生个体的身心发展水平很低,与周围环境对他的要求很不适应。社会对个体的新的要求经由成人(包括家长、老师及其他人)的影响,转化为个体的新的身心发展需要,推动个体通过学习和实践把自己的原有的身心发展水平又提高一步。”[1]个体人的发展包括生理的发展和心理的发展,即身心的发展。生理的发展包括身体的生长、发育、体质的增强;心理的发展包括知识的增加、智力的发展、品德的提高。德、智两方面是互相影响的,身、心两方面也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对立统一的。人的身心的发展体现量变到质变的规律,由低级到高级的规律,也体现先天与后天、外因与内因、教育者的要求与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之间对立统一的规律。教育的直接对象是个体的人,而教育活动必须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适应、与学生的年龄特征相适应;教育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二、 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心理学界的观点主要包括: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会合论、相互作用论等。教育学界的观点主要包括:三因素论、二因素论、四因素论、五因素论、综合因素论、二层次三因素论等。现在的一般性认识。从静态分析的角度而言,依据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的性质,将之分为两大类即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前者包括是遗传素质、机能、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主观能动性。后者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教育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环境。从动态综合的角度而言主体自身的活动是影响并直接实现个体身心发展的综合性、根本性因素,或者说,活动是影响人身心发展的“现实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