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更广泛的资源调查和遥感等技术手段在资源调查中的应用,产生了一系列数据和自然要素图,土地评价从一般目的的土地评价过渡到有针对性的专门评价,土地评价研究进一步深化。1972年10月在荷兰的瓦格宁根举行了国际专家会议,对土地的概念、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评价的方法与诊断指标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Beek和Bennema基于土地质量是否满足某一土地利用用途的程度作出评价,提出为农业土地利用规划服务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分类体系;出版了会议讨论纪要和建议(1973)。在此基础上,FAO于1976年出版了《土地评价纲要》,该纲要是针对特定土地利用方式对土地的适宜性和适宜程度作出评定的土地评价方案。这些特定土地利用类型可以是土地利用大类,如农业、林业、牧业等,也可以是更细的土地利用类型。FAO在《土地评价纲要》的基础上相继出版了《旱地农业土地评价指南》(1985)、《雨耕农业土地评价纲要》(1985)、《林业土地评价》(1984)、《牧业土地评价》(1986)等文件,提供了相当完整的土地特性及与其匹配的土地利用方式,形成了系统的、全面的土地评价体系。经过长期的应用实践,FAO的《土地评价纲要》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其基本的思路是从土地的适宜性出发,按纲、类、亚类和单元4级逐级评价。1978年FAO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研制了“农业生态区(AEZ)” 法,这是一种基于气候生产潜力和土壤生产潜力及考虑到土地投入水平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并在非洲、东南亚和西亚实施。加拿大的杜曼斯基和斯图尔特发展了这一方法,用来预测加拿大作物生产潜力并估计土地对各种作物的适宜性。最初的工作是对土壤和气候资料进行计算机处理,然后计算作物生长期内与气候相关的参数,主要根据的是温度。他们采用半定量的方法评价了土壤制图单位对每种作物的适宜程度,并将其分为三级。根据作物产量资料,找出与土壤有关的减产因素,逐步计算出作物生产潜力。先根据温度和水分指标计算出假定无限制因素的产量和预测产量,再把气候参数、杂草、病虫害、田间耕作条件等因素的作用综合起来,然后,由预测产量得出土地适宜性值,并定出6个适宜性等级。这一研究工作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对加拿大各地土地适宜性进行直接比较。FAO通过农业生态区计划,曾设计出不同农业投入水平下可养活人口的估算方法,并用它评价117个发展中国家2000年的人口承载能力。至今,国际应用系统研究会(IIASA)采用了AEZ法对中国耕地生产潜力进行评价[6]。我国现阶段农用地分等方法也以AEZ法为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