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界对美本质尚无一致结论。因此,关于美本质探讨,依然还有必应。 探讨美本质,先应明确什么是事物本质。就客观性来说,本质是事物之所以成为自身独有规定性(或曰特有属性集合);就人认识来说,本质是对这种独有规定性正确反映。这种反映形成概念,需用定义表述。依据逻辑学原则,定义应符合“被定义项=种差 邻近属”这一公式。其中“种差’,即是在“属”中显示独有规定性最经济表达形式。寻求美本质,质言之,也就是应寻求美之所以成为美质独有规定性。美,作为一种存在,其区别于他事物规定性是独有,所以,我们所寻求出美本质,也应该是唯一。 有学者认为,美本质不可能有终极结论,因为人对事物认识是永无穷尽。本文不同意这种观点。诚然,人对物质有无穷层次事物,认识永难穷尽,永无终极。但是,人对“锁定”事物对象某一层面、某一性质,对事物间非物质性存在,如成分结构、长短轻重等等,认识是可形成终极结论。美,作为可找到固定层面(参见后表)一种事物属性,具有自身稳定质规定性,当人们排 除其词性级次变动不居干扰把它置于本原事物属性角度进行观照时,其本质是能被最终揭示。 我是应届生本文认为,美在本质上是事物一种关系属性。下面,分四个部分来探讨。 一 首先,我们对美本质进行初步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