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熊新兴被判13项罪名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新兴、张文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被告人熊新兴为了给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寻求保护、逃避打击,利用金钱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熊新兴、张文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熊建祥、董啸林、花其辉、唐天安、李华、张国华、张强、罗海洋、张新军为组织成员,在抚州市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窝藏、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保险、贷款、合同、赌博、强迫交易、虚假出资、包庇等犯罪行为。法院判定,熊新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3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扩展资料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的执行方式。但由于注射执行还要进行药物研制、加强场所建设、进行人员培训,普及使用还需要一个过程,枪决方式还在许多地方存在和使用着。随着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发展进步,枪决最终是要被更文明的注射执行方式取代的。参考资料:江西日报社江西新闻《抚州“黑老大”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