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非常的差进 进去以后简直不能活陈独秀在南京模范监狱与女友潘兰珍公然做爱”?!2007年10月26日新到中有篇网友“西风独自凉”写的《是真名士自风流》,里面说“陈独秀在南京模范监狱与女友潘兰珍公然做爱,且斥骂狱卒:‘老子人犯了法,老子的性欲却没有犯法。’1937年,陈独秀提前出狱,……”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陈独秀的这等惊人之举,根据我对陈独秀的印象,也不相信他居然会“公然做爱”、“斥骂狱卒‘老子的性欲却没有犯法’”…… 这里我试着求证一下: (1) 按“西风独自凉”文,陈独秀的如此惊人之举应该发生在1937年或之前; (2) 我用“陈独秀 做爱“baidu了一下,第一篇就是“新闻天地杂志社”的一篇文章《写历史名人的私生活不应恶搞》(-5-14/htm) 里面具体驳斥了“1940年,陈独秀在狱中与妻子潘兰珍公然做爱,且斥骂狱卒:‘老子人犯了法,老子的性欲却没有犯法’”这种“耸人听闻、不顾事实”的说法 ——不过我发现文有一个小错误:陈独秀是于1937年8月23日出狱的,而不是“1938年8月”——改正后这个错误后,文章的驳斥效果不受影响; (3) 其他搜出来的声称“陈独秀狱中做爱”的文章(除了“西风独自凉”写的《是真名士自风流》),要么没有说明具体时间,要么说的都是1940年(这已经被(2)中的文章证明为谣言了); (4) 据我搜到的资料,陈独秀与潘兰珍大约在1930下半年到1931年之间已经成为夫妻,而陈独秀那次被捕是1932年10月,而且被押入南京第一模范监狱(而不是“南京模范监狱”)的时间是1933年7月左右。因此说当时潘兰珍在是陈独秀的“女友”是错误的。 (5) 陈独秀在狱中受到优待不假,潘兰珍经常去照顾他不假。可陈独秀作为中共创始人、五四运动领袖,居然“公然”(至少有狱卒在场)做爱,实在让人难以相信。而且根据我搜索到的信息,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西风独自凉”的惊人之语的可靠性。 新语丝是严肃的媒体,请网友“西风独自凉”务必告诉我们如此惊人之语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