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变化体现出南朝化倾向,是指十六国北朝以来逐步形成、后来为隋唐所继承的一些有别于东晋南朝的制度因素随着唐代社会的变化渐次消失,这些变化相对北朝来说十分巨大,却不过是南朝历史发展倾向的继承。但唐代的变化,有的是新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变化。即使是具有南朝化倾向的变化,也不是南朝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南朝的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如唐代的均田制崩坏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如南朝,但唐代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和劳动者身份却与南朝有很大不同。南朝大土地上的劳动者是依附性很强的部曲佃客,其中合法荫占的田客为数不多,大部份属于非法投附或非法荫占的依附人口,这种情况直到唐前期大抵如此。两税法颁布以后,封建国家既允许土地的无限兼并,也不再阻止佃农队伍的扩大。按照“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原则,佃客可以就地附籍,与庄田主之间不再存在庇护的关系;按照“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的原则,客户多为“贫穷不支济户”,他们可以准制放免两税,不存在逃避赋役问题,其身份不再是非法逋逃。宋代客户正是唐代两税制下客户的发展。又如两税制以资产为宗,继承了南朝计资的倾向,但南朝租调据田亩、据资与据丁并行,有如唐前期租庸调与地税、户税并列。两税法则完全不以人丁为本,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征纳向财产转移的先河。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虽上接南朝,却远过南朝,其中如茶税、飞钱便换等,则是南朝没有的新事物。南方的开发,无论就广度还是深度而言,均远迈南朝,中唐以后下至两宋,经济重心、人口重心、文化重心全部移至东南。东晋南朝的常备军仍是承自魏晋的世袭兵。宋齐以后兴起的募兵,由将帅自行召募部曲,部曲与将领的关系,仍带有私家部曲的烙印[41]。开元二十五年以后,唐朝军队全部改为召募,国家从各种征行人及客户中召募的职业雇佣军,由国家财政保证其生活来源,故号称“官健”。至于官制上的使职差遣制,文学上的古文运动,以韩愈、李翱为代表的思想学术的变化,总的来说还是唐代的新事物,其意义在于下启两宋。科举制特别是进士科的崇重,在制度上为寒门入仕开辟了道路,较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有根本的区别。但在唐代,很多旧族子弟仍利用科举制重新获得失去的特权,只有到了宋代,科举制“草泽望之起家”的功能才充分发挥出来。 有鉴于此,并综据前述,我们可以这样看待唐代的南朝化倾向的意义:其一,形成于汉魏之际的中国封建社会,由于晋末动乱和北族政权的建立,在北方走上了一条特殊道路,与直接继承三国西晋传统的南朝出现显著差异。隋唐间南朝因素在制度、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显示出南北社会的整合和历史的初步衔接。唐代变化中的南朝化倾向,则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已越过北朝的迂回而重新回到魏晋南朝以来的正常发展轨道。其二,唐代中叶的变化“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具有划阶段的意义[42],但变化中的南朝化倾向显示出中唐前后历史的衔接性和连续性,表明唐代中叶的变化虽然具有划阶段的意义,但这种阶段仍是封建社会内部的阶段。其三,汉魏之际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并未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而是封建社会因素在古代社会母体内自然发展的结果。所谓“五胡乱华”以及诸北族政权的建立,使封建社会的进程出现迂回和曲折。唐代变化中的南朝化倾向说明,尽管不无曲折和迂回,仍不能阻遏中国封建社会遵循自己固有的合乎规律的进程发展。 唐代变化中的南朝化倾向,表明前承北朝的隋唐历史与东晋南朝相衔接,但这样一个过程又似乎表明,北朝的历史虽然绝非徒然无意义,却不一定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环节。中外学者每将蛮族入侵下罗马帝国解体与“五胡乱华”下西晋帝国崩溃作比。但西晋帝国崩溃后不足三百年,所谓“五胡”等少数族已完全融合、同化于汉民族,并孕育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唐帝国。而约略在同一个时期,西方的罗马帝国解体后出现的蛮族王朝,并没有很快走上罗马化道路,帝国废墟上形成许多民族国家,曾经高度发达的希腊、罗马文化长期湮没不彰,分裂割据倾向,统一帝国瓦解,经济、文化衰退,被看作欧洲中世纪的一些重要时代特征。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唐代的文化构成中,大量吸收了西北、北方诸少数民族以及国外天竺、波斯东传的文化,当时称之为“胡化”。对此中外学者已作过大量的研究。又如北朝刚劲雄浑的诗歌,尚武骑射之风,以及妇女的相对开放,亦为唐代所继承。唐代制度、文化以南朝要素为主,但南朝以外的因素绝不是无关重要的。唐代之所以成就辉煌,气魄恢宏,正在于她既继承了以南朝文化为代表的华夏传统文化,又广采博取各种外来文化营养,提炼消化,弘扬以为己用。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理论,揭示和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并据此提出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战略、策略、原则、方针和政策以及方式、方法,揭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In Deng Xiaoping's theory of nationality issues in socialist era, he dis covered and emphasizes the long existence, the complexity, and the importa nce of nationality In addition, Deng Xiaoping put forward the stra tegy, the tactic, the means, and the policy to dealing with nationality is He also discovered the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ontents of socialist nationality 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中国现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求更快地发展经济和文化问题上。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民族问题上的反映。少数民族问题很重要,也很复杂,要经过一个长时间才能解决,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这是邓小平同志在民族问题上强调的最基本的认识、要求和态度。 一、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他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1]。明确指出:“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时间,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我们要做长期的工作,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2]中国共产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制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3]但需要时间,需要用事实使少数民族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4]历史上饱经苦难、备受欺压的少数民族,只有亲眼看到,只有亲身经历并感受到自己的平等地位和汉族对他们的平等友善的态度,只有实际得到自己的切实利益时,少数民族的不信任心理、隔阂心理逐步减弱,民族间的信任感逐步增强,才会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各民族发展和繁荣的阶段,远远不是完成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的阶段,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差异长期存在,民族矛盾长期存在,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决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长期性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平等之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经济文化上的落后性和发展不平衡以及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民族隔阂和不信任心理的残余将长期存在;二是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在某些具体民族权益,主要是经济权益方面,还会发生一些矛盾和摩擦;三是民族风俗习惯、民族语言文字和宗教问题上,由于各民族间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够等,也容易产生民族间误会、纠纷和摩擦,特别是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或不慎,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械斗或冲突;四是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领域,有些人做出伤害民族感情,侮辱少数民族,损害民族团结的事,甚至违法犯罪,严重影响民族关系;五是国际敌对势力明目张胆地支持国内的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利用民族、宗教两个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 总之,时代发展的进程和特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民族问题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等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邓小平民族理论基于对民族问题长期性的认识和把握,提出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战略、策略、原则和政策。 二、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他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多次指出西南是“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5]。“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6]。邓小平同志要求大家分析民族问题的复杂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族工作。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西南少数民族的政治制度也比较复杂,而且红军长征路经少数民族地区时,既撒播了一些革命的种子,其中少数人也做了一些违犯纪律的事,这给当地少数民族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印象和某些隔阂。这些都造成了西南地区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邓小平同志还以进驻西南地区半年还未搞清楚有多少民族的例子说:“我们对少数民族问题不仅没有入门,连皮毛还没有摸着。当然经过三两年工作之后,对各个民族有可能摸清楚。”[7]说明了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由于受到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的影响,它们反映的内容和形式等都具有复杂性: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有现实生活中新出现的矛盾;既有经济领域的问题,也有政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既有文化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意识领域的和宗教方面的问题;民族问题既表现在民族群体之间权益关系问题上,也表现在国家、民族、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关系问题上。又由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存在,以及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国内民族关系的影响,民族问题的内容、性质等并不是单纯划一的,表现出了一定的层次性,民族问题上交织着民族的、阶级的,还有宗教的等因素。 总之,由于以上各方面的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表现出了复杂性。邓小平民族理论基于对民族问题复杂性的认识和把握,提出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策略和方式、方法。 三、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多次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要求人们重视民族问题,解决好民族问题。他指出:“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8]西南地区民族多、边境线长、边境地区居住的大都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9]“西南的民族问题复杂,西南民族问题必须解决好。这牵涉到各方面的工作”[10]。也就是说,西南地区民族问题不仅对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而且对社会经济及政治问题都有重要影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11]也就是说,不仅是从西南来说,就是从全国来说,解决好民族问题是真正形成中华民族幸福大家庭的前提条件。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边疆或靠近边疆的地区,二十多个少数民族还跨界而居。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问题的一部分,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因此,我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对多民族的我国国家统一的巩固、边防的安全、社会的安定、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今国际国内的形势,民族问题本身的特点等,决定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邓小平民族理论基于对民族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和把握,提出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总方针和总政策。 邓小平民族理论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民族问题。中共十二大明确提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中共十三届四、五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强调要搞好民族工作,重视民族问题,认为民族问题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大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必须高度重视。 从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和敏感性来看,处理好民族问题,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如果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肯定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阻碍和破坏这个进程。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如果出现两极分化,民族间、地区间发展差距悬殊拉大,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12]。 从国际上多民族国家分裂、动荡的情况看,民族问题是重要的因素。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剧变,苏联解体以及这些地区冲突和战争不断,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没有解决好民族问题。世界其他地区的冲突和国内、国家间的战争,也大都与民族问题有关。因此,民族问题是当今世界热点问题之一,是必须重视解决的社会问题。 总之,从国际国内社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中可以得出重要的结论,多民族国家必须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好民族问题。这是社会安定和发展,人民团结和幸福、国家统一和富强的关键问题之一。 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 民族关系是不同民族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由于实行民族压迫制度和政策,民族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从社会制度上推翻了阶级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的阶级基础、社会根源,各族人民摆脱了民族压迫,在政治上翻了身,享有了民族平等权利,当家做了主人,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新的社会制度基础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3]这是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的1979年6月15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提出的一个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明确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的时间、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关系理论的重大发展。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少数民族在获得解放的基础上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民族地区的各种剥削制度,建立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人的各类各级人民政权。在民主改革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少数民族地区按着整个国家发展的步骤,先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大多数少数民族在1956年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社会主义民族内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存在,以工农为主体的劳动人民成为民族的主宰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成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建立起来了。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不断扩大和加深,各族人民在不断的扩大交往中,彼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各民族友好和睦,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14]这是邓小平同志对铲除了旧的社会制度之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特点的基本评估。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实现以后,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别依然存在,剥削阶级在民族问题上的遗毒等旧社会的遗迹不是短时期内可以完全消除的。各民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在经济权益等具体权益方面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在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方面,由于各民族间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够,也容易造成某些误会和纠纷。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民族关系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6月15日指出:“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15]这是邓小平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总趋势的一个科学论断。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各民族之间的不断的、日益增多的交往联系中,社会主义一致性日益增多,更加发展,即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的东西逐渐增多。同时,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也更加深入,更加巩固。这是我国民族关系发展过程充分证明了的事实。 五、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由民族的性质决定的。民族的性质是由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因此,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废除了民族压迫剥削制度,实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国家政权对各族劳动人民实行压迫剥削的统治关系,改变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阶级统治所造成的不平等地位。因此,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新型的民族关系,即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始形成。这是从全国范围内、从总体上说的。 但是,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的我国民族关系,是处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具有二重性,包含着阶级矛盾的特殊关系。因此,过渡时期的民族关系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一是各民族劳动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与各民族剥削阶级上层的关系,其中包括与爱国上层人士的统一战线关系,也包括与不接受共产党领导,拒绝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剥削阶级上层之间的敌对关系。这一时期,很多少数民族处在落后的发展阶段,民族内部的阶级关系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有些民族地区还存在着落后的政治制度(虽然在人民政府的管辖下)。这些民族的统治阶级,在本民族内部是剥削者、压迫者;在本民族外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本民族的代表人物(有的还在民主政权机关里当权)。对这些民族来说,由于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没有消除,民族外部的关系必然要受到剥削阶级及其统治作用的影响。 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各民族中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了,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已经消除,各民族劳动人民真正成了民族命运的主宰者,成为国家的主人。各民族间建立起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这种民族关系是建立在新的基础上的,即建立在推翻了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建立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各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上的;建立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劳动人民先后在各民族中成了主人翁,主宰着民族命运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又被消灭这样一个基础上的;建立在各民族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逐步树立无产阶级民族观,日益掌握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础上的。邓小平曾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17] 民族关系的内容或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由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因此,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内容或特征发生了根本变化。旧中国存在的私有制共有的民族之间的政治压迫关系、经济剥削关系、文化歧视关系、社会排斥关系,转变为新中国的、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之间政治平等团结关系、经济互助合作关系、文化共存繁荣关系、社会和睦协调关系。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指出:“中国各民族就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18]刘少奇在1954年9月15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宪法草案的序言和许多条文规定了国内各民族间平等友爱互助的关系。”[19]周恩来在1957年8月4日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讲话中指出:“在平等友爱的民族大家庭中建设社会主义的强大的祖国。”[20]“建立起我们宪法上所要求的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21]邓小平同志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50年7月21日《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22]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民族“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23]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内容和特征的上述论断,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或特征的表述确定为“平等、团结、互助”。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二大和十三大通过的报告,都一再强调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进一步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六、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的主体关系 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了我国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依存、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思想。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科学地分析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发展、现实状况,揭示了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即“两个离不开”的思想。1981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转发《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工作问题的纪要》中指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两个离不开”思想,它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它的历史依据是我国各民族在千百年来互相依存、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历史事实;它的现实依据是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平等、团结、互助的客观现实。历史上,我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依存关系有着强大的历史纽带:一是千百年来的中央集权统治,把各民族紧紧地凝结在了一起;二是千百年来中原汉族地区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地区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使汉族与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依共存;三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面对共同敌人,抵御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的斗争中结成了患难与共的亲密关系。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依存关系提供了保障。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阶级压迫、民族压迫的消除,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友好合作、亲密无间的政治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各民族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实现了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与汉族地区科技、人才优势的结合,特别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为各地区、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经济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为各民族保持各自文化的特点和精华、不断学习和吸纳先进文明的各民族文化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之,“两个离不开”思想是对我国民族关系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深刻揭示;“两个离不开”思想充分表达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的愿望,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两个离不开”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4]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5]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6]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7]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61- [8]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9]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0]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63- [11]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2]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3]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4]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5]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6] 邓小平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7]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18] 毛泽东复西北各民族抗美援朝代表会议的电报[N]人民日报,1951-12- [19] 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 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1] 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2]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3]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民族团结,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民族团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一,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实现了民族团结,才能维护国家统一。没有民族团结,必然是民族矛盾、冲突不断,导致国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其二,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只有实现了民族团结,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其三,民族团结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民族只有团结一心,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经济社会取得长足进步、各族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视民族团结为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中国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在中国,每一个公民的命运都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连接,每一个公民都有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坚定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自觉地为建设国家贡献力量。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信,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在中国,民族团结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以及同一少数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就是要求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助合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多年来,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促进各民族团结发展。国家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实践中,国家既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中国政府多次开展全国范围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推动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城市化、散居化趋势日益明显。为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服务与管理,重点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满足他们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大创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产生了巨大作用。多年来,国家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国家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多年来,国家从战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在不同时期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提出工作方针,作出战略部署,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国家始终把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国家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国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在各族干部群众中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教育,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教育群众,更注重教育干部;不仅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注重教育汉族干部;不仅教育一般干部,更注重教育领导干部。国家特别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要求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使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8年国家颁行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9年,国家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全国小学阶段考查和中考、高考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试范畴。国家注重对新闻媒体、出版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引导、鼓励他们准确理解、积极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又好又多地推出宣传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作品。同时,注意加强对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的管理,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内容。 ——国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1988年以来,国家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56个民族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4993个,其中模范集体2474个、模范个人2519名,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各级地方政府采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办法,在全社会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形成了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的社会风尚。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每年五月、内蒙古自治区将每年九月、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将每年九月、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将每年七月定为“民族团结月”。 ——国家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国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国家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依法处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建立了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处置了各种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事件,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 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外部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旗号插手、干预中国的民族问题,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境内外各种恐怖主义势力、分裂主义势力、极端主义势力对中国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历史和现实表明,民族团结友爱,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民族冲突纷争,则社会动荡、人民遭殃。
民族关系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党的领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建立和谐民族关系的保证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是我们建立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而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则为建立和谐民族关系提出了内在的必然要求 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将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起来然而,和谐的民族关系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我们应该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要用“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教育我国各族人民和后代,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代代相传,把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增进各民族的了解在西部大开发和各民族经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采用各种形式的办法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形成民族团结光荣的良好社会风气 普及民族知识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懂得在历史上我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是怎样形成的,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的斗争中,我们各民族又是怎样团结奋斗的,从而提高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提高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自豪感 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支边、创业使他们在发展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解决民族地区目前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的脱贫致富办实事、办好事,为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当中华民族正在走向复兴之际,回首我们的民族走过的五千年漫漫岁月,展望中国更美好的未来,我们更深切地感受到中华精神的伟大力量,它是推动我们民族发展和复兴的强大驱动力。 没有这一强大的驱动力,中华民族不可能在过去五千年的岁月中生生不息,作为人类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没有这一强大的驱动力,中华民族不可能在其发展的进程中繁衍兴盛,融会众多民族,并且形成和维系了团结统一的趋势。这一大趋势穿越数千年时空历久而弥坚。没有这一强大的驱动力,中华民族不可能在20世纪后期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压力与日俱增,民族的生存和命运又一次面临挑战之际,掀起改革开放大潮,革故鼎新,与时俱进,开辟民族复兴的新纪元。 中华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和脊骨,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会。它包含自强精神、仁爱精神、勤奋精神、探索精神、创新精神、爱国精神、气节精神、革命精神、改革精神和开放精神十个主要方面。进一步建设和弘扬中华精神,是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需要。 中华精神是民族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会 中华精神融会古今,是民族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整合。如上所述,一部中华民族从远古至今的发展史证明了它的强大生命力。自强精神是一种具有强势张力的进取精神和斗争精神。中国古代哲人通过观测宇宙的变动不居,提出"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思想。自强,包含民族的自强和个人的自强两个层面。不畏艰难困苦,不屈服于任何压迫者,是中华民族的本色精神。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地与生存环境抗争,与内外邪恶势力抗争的历史。自强不息,不仅是指在常境和顺境中的奋斗,更是指在困境和逆境中的奋斗。历代俊彦豪杰追寻"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壮怀激情,力行"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坚忍精神。自古以来,身处逆境而奋发有为的范例不胜枚举。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司马迁受腐刑之辱,仍发愤作《史记》,开纪传体史书之先河。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成大业。其精神皆垂范后世。 仁爱精神源远流长,是我们的人民亲和共处所依凭的准则。千百年来,经过世代哲人先贤的琢磨锤炼,激浊扬清,仁爱思想升华凝聚,成为中华民族构建伦理道德大厦的基准和标尺,并广为人民所认同。仁爱精神内涵十分丰富。易经中以"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推重君子之德,即是强调一种"仁"的精神。《尚书》中说"有容,德乃大",也体现了仁爱宽容的精神。什么是"仁"?"仁"就是爱人,与人友好相亲。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子张问仁。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诸问之,曰:"恭、宽、信、敏、惠"。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忠恕之道",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墨子所提倡的仁爱精神则达到了极致。墨家主张"兼爱",推崇一种"天下之人皆相爱"的和谐境界,此即"强不执弱,众不却寡,富不欺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孟子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为仁义礼智之端,是对仁爱精神更具深义的阐发。概而言之,仁爱精神涵盖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十个方面。这样的仁爱精神熏陶、哺育了一代代华夏儿女,并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勤奋精神是我们的民族得以安身立命,创造财富和探索未知的巨大力量。勤奋,是我们民族历来推重的美德之一。我们民族的传统认为,勤奋包括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探索和勤于劳作。手不释卷,孜孜不倦,谓之勤学;霄衣旰食,励精图治,谓之勤政;胼手胝足,持业不辍,谓之勤劳。勤奋,包含勤勉与奋发有为两个相互依存的因素。有志于奋发有为方能勤勉,非勤勉不能有所为。"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业精于勤,荒于嬉"。"书山有路勤为俓,学海无涯苦作舟"。这许多广为流传的古训俗谚,体现了我们民族所崇尚的勤奋精神。自古以来,以勤奋精神立学、立言、立德和立业者恒河沙数。悬梁刺股,苇编三绝,愚公移山,等等,都是人们所熟知的佳话传说。正是这样的勤奋精神,激励着我们的民族世世代代奋斗不息。探索精神是中华文明发展昌盛的强力推进器。中国历代的哲人智士都把探索未知作为人生的重要目的。这一探索指向宇宙法则和价值标准两个方面,即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和对人生价值的认识,强调通过格物致知以追求真理和追寻价值。格物致知被认为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点。因而,这样的探索被赋予崇高的意义。故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屈原不畏"路漫漫",而"上下求索",虽九死不悔。此外,这样的探索,不仅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也包含了在自然科学和文学艺术方面的探索。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不仅是在思想、政治方面的研究包罗宏富,邃密精深,流派纷呈,产生了灿若群星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政治家,而且在自然科学方面也创造了许多杰出的成就,在世界上引领风骚数千年。在文化艺术方面的累累硕果,更是风采卓异,璀灿多姿,是世界文明中的瑰宝。 创新精神是中华文明得以不断发展的巨大动力。中华民族是富于智能和创造力的民族。中华文明的发展正是与五千年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各方面与时俱进的推陈出新或发明创造相伴随。以科学技术为例,英国学者罗伯特.坦普尔在世界著名的中国科技史权威李约瑟博士指导下所着《中国-发现和发明的国度》一书中指出,当代世界的基本发明和创造,可能有半数以上来源于中国的古老文明。他列举了中国的一百个"世界第一"除了"四大发明",在现代农业、现代航运、现代石油工业、现代气象观测、毒气、枪炮、降落伞、载人飞行、白兰地、威士忌、蒸汽机的核心设计,几乎都源于中国的发明。李约瑟博士认为,"在公元3世纪到13世纪之间,中国保持了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水平"。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举世公认。只是到了近代,由于封建制度的僵化和由此导致的国势衰弱,这样的创新精神受到束缚和压抑。新中国的建立为我们民族的创新精神的发展开辟了天地,但是长期存在的左倾指导思想的错误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这种发展的巨大潜力。改革开放带来了思想大解放和生产力大解放,是中国人民得以充份发挥智能和创造力的美好春天。二十二年来中国在思想理论、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各方面的创新发展如同熔岩喷发,不可遏止,取得了划时代的辉煌业绩,再次向世界证明了中华民族的巨大创造力和创新力。 气节精神是天地间的一种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气者,乃正气、骨气;节者,为节义、节操。中国传统精神认为,人的生命包含着价值因素,是生命价值的载体。生命,只有承担了道义,才是可贵的。因此,古往今来的仁人志士都以气节操守为立身之本。王夫之提出:"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就是这种精神的凝聚。孟子万世传颂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成为中华气节操守精神的经典标尺。文天祥以生命实践了自己"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树立了气节精神的丰碑。五千年来,历朝历代都涌现了许多具有这样高风亮节的仁人志士。他们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人民鞠躬尽瘁,或刚正不阿冒死请命,或毁家纾难精忠报国,或血战沙场马革裹尸,或临危不惧舍身取义。他们的浩然正气,彪炳史册,光照千秋。正是这样的国魂精神,推动着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征服千难万险,越过漫漫历史长河走到今天。 爱国精神是我们的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坎坷多艰,在不断融会众多民族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爱国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无尽源泉,是维护和保卫国家民族利益的永恒动力。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祖国荣誉重于一切,爱国就是要卫国和兴国。千百年来,无数爱国志士的嘉行懿德广为人民所传颂。贾谊"国而忘家,公而忘私";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岳飞"以身许国,何事不可为?"陆游"位卑未敢忘国忧";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秋瑾"他年成败利钝不计较,但恃铁血报祖国"。孙中山第一个提出"振兴中华",以炽热的爱国激情"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邓公年七十四,壮心不已,掀动矌古未有的改革大潮,二十年间打造出一个富强的中国,正是因为他所说的"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样的爱国精神代代相传,中华民族根深叶茂,能够抵御任何狂风暴雨。革命精神是我们的民族外抗强暴,内拒奸恶的利剑。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为着追求自由和幸福,追寻光明和进步,为着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中国人民敢于斗争,从不畏惧,绝不屈服。在上古和中古时期,一次次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沉重地打击了统治者,迫使他们做出调整政策的让步或是导致改朝换代,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改革精神在中国有久远的传统。《周易》中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中国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反对因循守旧,泥古不化。为着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促进国家的强盛,自古以来就有许多殚精竭虑,不畏艰难,不顾身家性命力促变法改革者。战国时期有商鞅变法。商鞅主张"便国不必法古,利民不循其礼"。韩非力倡变革思想。他认为"世异必变";"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之为备"。西汉时有晁错之变法。北宋有王安石变法。王安石认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明代又有张居正变法。近代的"戊戌变法"更为世人所熟知。他们或是力主改革土地所有制,废止世袭特权,巩固封建统治;或是建言削蕃,加强中央集权;或是改革税制以缓解社会矛盾;或是变法以求富国强兵。无论成败,他们的努力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了时代精神。他们的思想或主张在当时或是后来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实现,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推动了中国的社会发展。当代中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总体目标的改革,更是一场以空前未有的规模和深度在中华大地上进行的除旧布新的伟大创举。仅仅二十余年,中国面貌一新,走上富强之路。改革精神在神州大地从来没有这样深入人心并展示如此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