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作为弱势方,在参与项目竞争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理解,需要维权的情况,大部分企业都因为投诉无门,或者维权方式不够精准而不了了之。今天就针对该现象,雷达君来教大家如何准确且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图片来源:招标雷达方式一:提出异议根据国家规定,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招投标活动不认可,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是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及方式,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就算是没有正式参与投标企业或单位均可提出质疑。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招标单位没有作出答复前,应该暂停招投标流程。3、对开标存在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一定要在开标现场提出,这种现场异议,招标方必须当场回复并记录。各位投标人,千万不要抹不开面子,该提就要提,否则错过时机开标结束后再提,一来是过了时效性,二来增加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