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国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指挥防范、打击恐怖活动。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