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 1.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比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理论,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求实和创新。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2.实践经验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2)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参加过中、小型医药生产项目或基建、技改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实施工作; (4)能独立解决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营销、管理等工作中的较复杂问题。撰写、修改、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5)具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应同时具备以下二条: (1)获得以下成果之一者: ①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优秀设计奖、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以及同级别的其他奖项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②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营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2)撰写以下论文、论著之一者: ①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医药论文至少一篇; ②参加省行业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一篇以上;或市(厅)行业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不少于两篇; ③参与编写标准、规划和管理办法; ④在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营销、管理工作中,能编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