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界对梅兰芳的艺术表演体系有了深入研究,同时对何为中国京剧精神、梅兰芳能否代表中国京剧精神进行了深入探讨和辩论,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傅秋敏《梅兰芳京剧艺术研究》、吴开英《梅兰芳艺事新考》、徐城北《梅兰芳与二十一世纪》等,这些研究成果充分说明梅兰芳戏剧美学研究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热点问题。《梅兰芳表演美学体系研究》(邹元江著,人民出版社2018年8月版)通过对百余年来梅兰芳研究中存在的诸多误读进行辨析和澄清,探讨了传统戏曲的美学精神究竟是什么、透过梅兰芳舞台表演能够反思哪些东西、它能带给我们什么启示等问题,拉开了对“21世纪中国戏剧精神”问题追问的序幕。梅兰芳表演体系能否成立?孙惠柱1982年提出“梅兰芳表演体系”的命题,认为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求真”,布莱希特体系“向善”,而代表中国戏曲艺术精神的梅兰芳表演体系则“致美”,世界戏剧三大体系说由此滥觞。该书作者通过对孙惠柱和叶秀山等先生关于“梅兰芳表演体系”相关阐释的商榷,提出“梅兰芳表演体系”这个命题难以成立。作者认为,梅兰芳的戏曲表演能否成为一个体系,不是看梅兰芳如何表演和表演得如何,而是要看他怎么会如此表演。“怎么会”就是戏剧艺术表现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艺术理念的问题。梅兰芳表演所依凭的艺术理念是驳杂含混的,梅兰芳表演体系只是梅兰芳与其票友族群参照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体验论”所构架出的一种理论预设,其中如“体验人物心理”“刻画人物性格”“合情理”等提法,是对西方戏剧表演观念的中国式演绎。梅兰芳表演体系的出发点究竟是什么?柏拉图认为艺术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悲剧)是严肃的、对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由此奠定了西方2000年来的艺术观念:艺术是一种模仿。西方戏剧艺术以表演为核心,强调演员与角色同一正是这种艺术观念的反映。中国戏曲艺术以表现作为表演的核心,所谓的表演不是表演角色,而是表演“行当”,演员与角色间具有“行当”这个中介的“间离性”,这也使得中国戏曲艺术中的演员具有“叙述者”“表演者”和“评论者”的三重表现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提出,梅兰芳表演理念的核心并不仅是表演,而是摹仿,因此梅兰芳表演体系能否代表中国的京剧精神值得商榷。作者进一步指出,戏剧艺术的表演美学体系并不是由某个行当某个演员的表演特征就能涵盖的,它是由不同行当极其复杂化的程式表现的差异,但具有“家族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