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的简帛,依其内容性质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大类 战国简帛的文字,字体因国别而异,能见到的主要是楚国文字,在六国古文字中自有特色。秦至汉初的简帛多为隶书,但篆意较深,是秦篆走向汉隶的过渡型态。过去讲古文字学一般止于先秦,李学勤则认为应放宽至汉初,理由是当时的文字仍含有较多的古文字因素。 出土的文献皆是传抄本,还没有能证明是原稿本的。有些简帛有避讳字,能提供判定抄写年代。例如长沙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不讳“邦”字,乙本则讳“邦”字,知乙本抄于汉高祖或以后,甲本则是在汉兼天下之前,此类证据提供作探讨当时文字演变的标准。又如有些书的成书与抄写的年代极近,例如马王堆帛书之《五星占》曾叙及汉文帝初事,距出帛书的墓下葬时间不久,此是因为占书目的在于实用,内容有时间性,与其他的书籍不同。出土的简帛多为佚书秘籍,且年代久远,自是无庸置疑的善本,但就已知的研究里,有传本可比较者,其间有差异者,不一定简帛比传本好。 简帛书籍多见通假字。例如周易经文中的卦名便许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书的都是借字,并无深文奥义可寻。又多同义字,这种情况在传世文献中亦可见。 简帛上的标点亦值得研究。如:春秋末期的侯马盟书(不属于简帛范围,玉片)、战国早期的随县擂鼔墩竹简等,已出现用小横线作为文句的标点。战国中晚期之间的长沙子弹库帛书残片,用了钩形符号,即钩识。长沙子弹库帛书的那件完整帛书以黑色长方符号置于文末,表示一章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