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品价格的变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商家了解商品价格的变化有助于把握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商品的生产数量趋于合理。而我们了解商品价格的变化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要了解商品价格的变化规律,首先我们得了解一些主要商品及及服务价格变化对CPI及中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一、两个具体问题的界定 (一)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的确定 统计部门计算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调查的商品及服务项目有几百种,基于本文的研究目的,我们确定的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包括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目前政府定价目录内的部分商品及服务。因此,我们选定了八大类共70多项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选取的这些商品及服务项目大多数是消费弹性系数较小的项目,居民不会因其收入的增减而对此类商品的支出安排作较大调整。因此,这些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变化将对CPI变动的趋势和幅度起到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二)低收入居民的界定 低收入居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人均收入低于某一标准的人群,一般包括失业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几类人群。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以收入为标准来对低收入居民进行划分,它是一个相对于高、中收入群体的概念。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均收入的差异也很大,所以具体标准很难统一。就成都市而言,目前是以人均月收入低于230元作为确定低保入群的标准,而统计部门的资料大都采用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样本中的10%最低收入户家庭来进行划分。本文原则上按照此标准来确定低收入人群,其实际涵盖范围略大于成都市目前纳入民政府救助范围的低保人群。二、测算模型的建立 (一)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固定权数加权算术平均指数方法来编制。其编制过程可归纳为如下:第一,将各种居民消费品划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和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及通讯类、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各大类再划分为若干中类和小类;第二,从上述各小类中选定某种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及服务项目编入指数,利用有关对比时期的价格资料,分别计算个体指数;第三,通过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得到的消费构成确定居民消费各类商品及服务的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重权数,加权计算出居民消费价格小类、中类、大类的指数;第四,将各大类指数再加权,求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整个编制过程中需要反复使用的是固定加权平均公式K=∑kw/∑w,式中k为单种商品的个体价格指数,w为居民消费支出中各项目的实际权重。 (二)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权数修正系数的确定 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其消费结构会逐步发生变化,一些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比例会逐步降低,一些享受型的消费比例会逐步上升。为了适应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更准确地预测某一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程度,有必要对这些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的权数变动趋势和幅度进行测算,以便对计算CPI的权数进行适当修正。因此,我们按照成都市居民近10年来人均消费支出情况,对所选取的主要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计算出其比重变化,得到所需要的修正系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c=(⊿c )/(n-1) (其中c代表商品的修正系数,⊿c表示当年比重减上年比重的变化幅度,n代表预测时间数) 我们以食品为例,从1998年到2006年,成都市一般居民粮食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权重变化总体上呈逐年降低趋势。1998年其权数为4%,到2006年已降为9%,9年间下降了5个百分点。计算得出一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权数的修正系数为-312%(负号表示下降趋势),其他商品及服务项目同理计算得出。 我们通过对选定70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析,得出对居民基本生活支出影响最大的前十项商品和服务项目,以及对成都市居民基本生活支出预期增减幅度影响最大的前十项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变动修正系数。这些权数修正系数的确定,使我们可以从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程度作出较为准确和长期的预测分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修正系数的确立,是根据历年消费实际支出的比重变化进行分析测算而得出的一个平均增减变化程度,与该商品及服务项目每年所占比重变化的实际权数并不完全一致。同时,通过上表,我们还可看出成都市居民消费支出的若干特点: 从比重看,这十项支出占了居民生活总支出的76%,而前六项的支出就占了近82%,在居民生活支出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从变动趋势看,物质性消费在逐步下降,非物质性消费在逐步上升。上升排列前两位的项目是通信和文化娱乐支出,而下降排列前两位项目是猪肉和交通的支出;在下降趋势最明显的十项商品及服务中,吃的商品就有七项。而上升趋势最明显的十项支出中,除在外用膳食品外,穿、用商品及服务占绝大多数。 从顺序看,这十项比重仍然是按吃、穿、用的顺序排列。但吃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在外膳食成了市民的第一大支出,而粮食、蔬菜等家庭主要食品的支出位次明显靠后,粮食甚至退出了前十位,其比重仅为04%。2006年,成都市一般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9%,按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衡量,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已经进入富裕阶段。 (三)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CPI影响的测算模型 通过对价格指数编制过程及权重修正系数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出如下公式来计算主要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程度。 y=⊿a/a × (w+c)×100% 其中,w为商品a的权数,w的构成是小类权数、中类权数及大类权数的乘积,a为具体的主要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a为价格变动值,c为该商品的修正系数,y为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对CPI的影响程度。 下面我们分别以天然气、自来水和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为例,预测其价格变动对2007年CPI的影响程度。假设2007年我市天然气价格上涨8%,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目前的43元/立方米调整到54元/立方米,按上述模型测算,仅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就会拉动2007年的CPI上升12个百分点。假设2007年自来水价和电价都不做调整,由于2006年10月污水处理费上调了15元,该翘尾因素将拉动2007年的CPI上升05个百分点;2006年6月,居民生活用电从4657元/千瓦时调至5224元/千瓦时,涨幅18%,其翘尾因素将拉动2007年CPI上升14个百分点。仅这三项的价格变动就会对2007年的CPI拉动31个百分点。因此,利用上述测算模型,我们可以较为准确地测算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程度。三、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CPI影响程度分析 2006年,成都市价格水平没有出现大的起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8个百分点。根据测算模型计算,本文所列70种商品价格变动拉动CPI上涨了87个百分点,超过了全年价格上涨水平。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成为拉动全年价格指数上升的主要因素。其中,尤以食品和水、电、燃料等价格的上涨拉动最为直接。另外,医疗保健类上涨也带动价格总水平微幅上涨06个百分点。下面运用上述模型,着重就食品和水、电、气价格变动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程度作简要分析。 (一)食品价格 2006年食品价格上涨5%,食品在居民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为85%。根据计算公式得出,食品类商品价格变动拉动成都市全年CPI上升85个百分点。 (二)水、电、气价格 根据计算,2006年水、电、气价格合计上涨27%,实际拉动当年CPI上升49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自来水价格:由于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由原来的00元/吨涨到了15元/吨,涨幅达5%。自来水占成都市居民消费支出比重为87%,自来水价格上涨拉动2006年成都市CPI上升09个百分点。 电价:由原来的4657元/千瓦时涨至5224元/千瓦时,涨幅17%。所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为95%。电价上涨对2006年成都市CPI拉动20个百分点。 天然气价格:由原来的28元/立方米涨至43元/立方米,涨幅高达72%。所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为49%,天然气价格上涨对2006年成都市CPI拉动20个百分点。 从上述价格变动的影响程度可以看出,仅食品和水、电、气的价格变动就拉动2006年成都市CPI上涨34个百分点,这两类价格的变动成为影响CPI走势的决定性因素。四、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影响程度分析 近年来,成都市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从2004年至今,CPI分别上涨9%、2%、8%。从涨幅来看不算太高。但看似轻微的CPI上涨水平,已成为部分低收入居民难以承受之重。因此,研究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真实反映出这部分社会阶层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2000年-2006年低收入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低收入居民2000年-2006年7年间人均可支配收入99元/年,消费支出人均42元/年,总体上收入大于支出,生活水平在逐年改善。但收入增长不稳定,收支增长波动比较大,个别年份甚至支大于收。从收入与支出的发展趋势来看,2000年-2006年低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69%,而消费性支出年均增长57%,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支出增长速度,使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预期下降,生活压力加大。 2000年-2006年一般居民与低收入居民的收支情况比较:从实际收入看,7年间一般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为53元,是低收入居民的4倍;从收入的增幅来看,一般居民年均增长92%,比低收入居民高出23个百分点。从实际支出来看,一般居民年均支出79元,是低收入居民年均支出的2倍;从支出的增长幅度看,一般居民年均增长19%,比低收入居民高62个百分点。可见,不论是收入增长的金额还是收入增长的幅度,一般居民的增长都大大高于低收入居民;而且,一般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大于其支出的增长幅度,而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小于支出增长幅度,说明社会的贫富差距在进一步拉大,一些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已成为低收入群体的沉重负担。因此,如何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仍是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个长期任务。 (二)低收入居民消费支出构成分析 从2006年八类商品消费支出情况看,低收入居民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教育、居住等项目上。三项合计支出66元,占总支出的64%。一般居民的该三项支出占其总支出的85%。从权重情况来看,低收入居民在食品、医疗保健、娱乐文教服务、居住类上的支出权重比一般居民要高,而在衣着、家庭设备及服务、交通和通讯类上则比一般居民要低得多。可见,一般居民和低收入居民在支出安排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低收入居民将更多的支出安排在生活必需品上,而在弹性系数比较大的消费项目上的支出则比一般居民要少得多。如在交通和通讯支出上,一般居民占总支出的42%,仅次于在食品上的支出,而低收入居民在此项目上的支出只占总支出的41%,仅比在家庭设备及服务和杂项商品和服务上的支出比重高。 从近几年来的低收入居民消费支出情况分析,增加的支出主要集中在食品、医疗、教育、居住上。下面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并与一般居民进行比较。 食品:2006年食品价格上涨5%,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费支出为52元,所占比重为9%。通过公式计算得出,2006年食品类商品价格变动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程度为12%,比一般居民高26个百分点,实际比2005年多支出88元,多支出部分占总支出的8%。一般居民在食品上的支出为55元,仅比2005年多支出31元,多支出的比重为9%。在食品消费的实际支出上,低收入居民仅为一般居民的26%。 医疗:在医疗支出上,低收入居民2006年的支出为20元,比2005年多支出27元,同比上涨04%。而一般居民在此项的支出为81元,比2005年少支出76元,支出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在医疗保健的实际支出上,低收入居民仅为一般居民的55%。 教育:低收入居民2006年的教育支出为94元,比2005年多支出33元,同比上涨3%;一般居民2006年的教育支出为58元,比上年多支出24元,同比多支出3%。低收入居民的支出为一般居民的69%。 居住:2006年按照国家关于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相关政策,对水、电、气价格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导致居民居住类消费支出比2005年有一定增长。低收入居民2006年水、电、燃料消费支出64元,比2005年多支出52元,上涨21%。而一般居民2006年水、电、燃料消费支出46元,比2005年上涨5%。低收入居民的支出为一般居民的37%。 综上所述,除教育支出与一般居民大致差不多外,低收入居民在食品、医疗、居住类等方面的支出都大大低于一般居民。从低收入居民消费情况来看,2006年低收入居民人均总支出79元,比2005年多71元,其中仅食品、教育、医疗、居住4项支出之和,就比2005年多支出32元,占多支出总额的65%;这4项支出占2006年低收入居民支出增额的绝大份额。由于这些支出的增多,造成耐用品、房租、城市交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略为下降,影响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在2006年11月21日进行了一次调整,由原来的210元/月调整到230元/月,但仍不足以补贴低收入居民因物价上涨带来的额外支出。五、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作为政府制定宏观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居民生活而言,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程度对其生活的影响相当直接,而低收入居民对此的感受就更为强烈。因此,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更应加强对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和管理,并对价格变动对居民生活影响程度做比较准确的预测。保证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时更加科学、合理、稳妥,同时也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