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典籍大多是经过作者加工取舍过的,特别是官方文献,必须要为尊者、长者讳,等等,于是乎曲笔、误笔层出不穷,这给学术研究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甚至是一个个永远无法破解的谜团。另外一种情况,是当朝人随着政治风向或是其他因素而重新修订以前的文本,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可谓不胜枚举。相对而言,金石文字虽然存在同样的弊端,尤其是碑刻,很多都是依据他人写就的文本镌刻上石的,有些则是后代翻录、翻刻的,但大多数是当时或时隔不久雕刻的。因此,金石文字通常要比文献资料更为原始。尤其重要的是,刻录者通常不会故意改动底本,当然不能排除误刻的现象。而且,金石文字是很难修改的,除非完全磨去原刻,再彻底重新雕刻,否则就会被原样保留下来。而金属器物上的文字则更难以去除,要么熔化后重新铸造,或者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被腐蚀,人为磨损是有相当难度的,尤其是在古代。正因为如此,虽然流传至今的金石文字数量远远不及文献多,但其史料价值却是难以估量的。历史上流传至今的文献毫无疑问遗漏或淹没了许多历史的记录。古代文献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广大民众生活的关注过少,即便有一些零散的记录,也都是特殊情况下才出现的。总体说来,传世文献中格外欠缺有关社会、宗教、妇女、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史料,尤其是历朝历代的普通人、平常事,很少见诸史籍。举例而言,在历代文献资料中,有大量人物传记流传至今,尤其是官修史书,无论是纪传体,还是编年体,都是如此。其中,纪传体当中专门设有“列传”,但这些人物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出来的。而在大量私人著作中,特别是历代文集中,保存有很多神道碑、墓志铭、行状,等等,这些无疑都是研究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问题在于,历史上的芸芸众生却很难在文献中留下踪影。众所周知,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帝王将相史,几乎很少见到普通人的生活轨迹。相反,碑刻中却记录了不少难见于史乘的人物。这些人或许没有显赫的声名,但他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历史,而正是这些个体的人生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历史内涵。法师义从就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僧人①,其生平事迹根本不可能纳入高僧传等佛教史籍的行列,更不具备写进以帝王将相为主体的正史的资格。在其去世之后,为了得到神灵庇佑而由他人为其建立了一座经幢,其一生经历才有了简略的再现。显而易见,义从并无什么值得夸耀的荣誉,也无辉煌历程可言,但作为一个平凡的僧人,他勤奋刻苦地研读佛经,孜孜不倦地讲解经文内容,其平淡的一生或许就是当时社会众多僧人的缩影。正是有了如义从这样的人的活动,古代社会方才生机勃勃。因此,金石文字有意无意间所展示出的诸多不见于史书的珍贵资料,有补史乘之缺的重要价值。可以肯定,很多金石文字都是史籍所不曾刊载的,内容涉及历代的典章制度、朝廷政令、文人墨客的诗词文章,等等,这些都可以在金石中有所发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唯一流传下来的罕见史料。毫无疑问,这些资料是其他类型史料根本无法替代的,完全可以弥补现存文献之不足。需要注意的是,不少金石文字亦保留在现存的文献之中,但这种现象并不能说明金石文字便失去了其史料价值。史学工作者完全可以用金石与典籍相互印证,进而恢复二者的本来面目,为历史研究提供更加准确的史料。众所周知,历代典籍绝大多数是后代刊印的,就中国古代而言,宋版、元版书籍质量优良,但数量极少,而流传下来的宋代之前的雕版印刷品更是屈指可数。然而,元代以前的金石史料却是非常丰富的,其数量远远超出书籍之类的文献,这些文字除了少量是后代翻刻的而外,绝大多数都是历朝历代雕刻而成的。显而易见,就保存时间而言,金属、碑石通常要比书籍长得多,因而也更原汁原昧地保留了当时历史的真实状态。一般说来,古代典籍并非当事人自己主持刻印的,而往往是稍晚一些甚至是其后代编辑修订的,因而不太可能完全准确。相反,金石文字通常是组织刊刻之人出于不同目的,或炫耀声名,或扩大影响,或出于某种信仰,等等。在作者写作后不久便刻写上金石的,因而较书籍更具原始性。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同样的文本,金石史料总体上也会比书籍提供更为丰富翔实的信息,如很多碑刻题碑者、刻碑者、刻工及其相关人员的一些情况,即珍贵而难得的史料。总之,历代金石文字是流传至今最为重要的历史资料之一,其中许多是保存至今的文献中所全然不载的,这些弥足珍贵的资料,不仅是其他类型史料所无法替代的,而且也完全可以弥补现存文献的缺陷。同时,金石史料可与史籍互证,使二者都有可能恢复其本来面目,这既能纠正现存文献的某些错谬,也可用文献校对金石文字,为历史研究提供更为可靠、准确的史料,进而加深对历史的认识和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有关义从的事迹,《八琼室金石补正》卷82《法师义从尊胜幢记》中有所记载,文曰:“法师讳义从,本郑州管城人也。幼岁出家,年十二于本郡龙兴寺石佛院礼范大德为师,至年十六,剃发为沙弥,十七受具,自后辞师云游诸处。习诸经论,不舍昼夜。至年二十三,为众讲《百法论》近二十余遍,自后讲《弥勒上生经》三十余遍,志求兜率,愿覩慈尊,本所愿也。于天圣年中,蒙请于宝积应莲宫讲《百法》、《上生》十五余遍。俗寿六十三,僧腊四十六,于明道二年正月二十九无疾而终于宝应之房。学法门人近二十余人,不能具录其名矣。当年五月中建此幢记,讲经律论、传大小乘戒同行愿赐紫沙门德政书。”金石学、碑学、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