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出土的文献资料一般来说是两类东西,一类是当时的遗弃物,实际上就是垃圾,有办公垃圾,也有生活垃圾。像遗址里出土的,如西北地区的居延汉简、敦煌汉简、悬泉置简牍等。以前这一类文献主要出在北方。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竹、木制品或丝绸很容易朽烂,俗语说:干千年,湿千年,不干不湿只半年。西北地区气候干燥,遗物保存下来的机会要大一些。但最近几年在南方的古井中也出土了大量此类简牍,如 1996年10月在湖南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以及2002年六七月份湖南龙山里耶古城水井中出土的秦代竹简。因为井口被自然封闭后,井内的情况就和墓葬内部差不多,所以竹简方得以保存至今。还有极个别的情况,像敦煌悬泉置出土的“四时诏令五十条”原来是写在墙上的布告,后来遗址废弃了,房屋倒了,布告便奇迹般地保存下来。还有一类是有意的埋藏,较多见的是古墓中的简、帛和文书,如银雀山汉墓竹简、马王堆汉墓帛书、睡虎地秦墓竹简等。这一类文献以湖南、湖北出土的最多。还有像山西侯马、河南温县的盟书。这些盟书是古人盟誓以后埋在坑(也称为“坎”)里的,一般和祭祀有关。另外,敦煌文书也属这一类。出土文献从文字上来分,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汉字系统的文献,即甲骨文、金文、六国古文、秦文字、隶书等汉字系统的。一类是非汉字系统的古代各民族文字的文献,如佉卢文、粟特文、梵文、回纥文、西夏文、女真文、藏文等等。这两类文字的载体基本上是相同的,有金、石、简、帛、纸张等。藏文、梵文,还有用贝叶的,特殊一些。无论是有意的埋藏,还是遗弃物,这些文字材料,对我们来讲价值是一样的,都提供了丰富的历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