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护照:带好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机构办护照。10~15天可取。具体步骤:(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办理程序及期限备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儿童护照的办理,需要父母携带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办理。普通护照200元/本。2、办理签证:你有了护照,准备去哪个国家旅游就去该国大使馆办理签证。具体步骤:各国签证要求不同,收费不同。有的国家可委托旅行社办理。如,德国签证所需材料::(1)2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贴上近期的证件照(2)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及一张身份页复印件(3)回程机票的预定和确认证明(4)在该国家旅游的饭店预定,交通和日程安排(5)本次旅行的经费来源证明(本人可出示银行存款证明、财产证明或房产、证券等)(6)逗留期间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7)户口本原件(包括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8)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申请人职务和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签名者的姓名、职务、电话、地址、传真号、须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扩展资料: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审批制度出国旅游目的地,是指经我国政府批准,许可旅行社组织我国公民前往旅行游览的国家或地区。依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旅游局予以公布。中国是一个具有巨大出境旅游客源市场的国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希望能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因此,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一般来讲,作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是我国的客源国,有利于双方旅游合作与交流;(2)政治上对我国友好,开展国民外交符合我国对外政策;(3)旅游资源具有吸引力,具备适合我国旅游者的接待服务设施;(4)对我国旅游者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没有歧视性、限制性、报复性政策;(5)旅游者有安全保障,具有良好的可进入性。由以上规定可见,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参考资料:出国旅游-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