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根本宗旨就是不断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发展变化的生活需求和需要,群众需求的变化是绝对的。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管理,根本宗旨在于对人权和公民权的保障,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法治应对和权利保障,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主体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社会治理的意义:一、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目标是实现法治政府。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同时,形成法治社会。在市域层面,这些工作既相互补充,又相互促进,必须融合发展、共同推进,才能构成市域社会治理最亮丽的法治底色。二、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共同推进。要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三、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共同推进。平安建设是基础,法治建设是保障,队伍建设是支撑。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是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共同推进。法治只有与政治、德治、自治和智治系统融合起来,才能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用政治增强社会治理的凝聚力,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把党建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切实把政治引领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