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学校后会发本科生手册,里面很详细的有奖学金介绍。这里是我复制下来的一部分。奖学助学专项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 宗旨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学生,特在我校设立北京化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第二条 奖励对象必须是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正式在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第三条 获奖条件爱祖国,爱学校,爱专业;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手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质端正,艰苦朴素,自立自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突出,英语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并具有参加英文面试的口语能力。学习态度端正。申请外国公司、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须参加英文口语面试。成绩突出的特困生、为学校争得荣誉、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各专项奖详细情况见附表第四条 申请资格凡正式注册的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二、第三条规定者均可申请。第五条 评审程序专项奖学金采取校、学院两级评审办法。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根据上一学年总成绩排名进行初评。初评合格者,由各学院组织填写“北京化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校奖贷学金管理委员会。校奖贷学金管理委员会接受各学院初评,集体讨论确定获奖者名单。校奖贷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学生处。第六条 获奖者应尽责任和义务获奖者须准备中英文个人简历每式一份。获奖者有义务参加奖学金提供者(外国公司等)及学校要求的面试、参观、实习、会议等活动。获奖者在第2条提到事项中的所有言行必须维护学校声誉及尊严,否则后果自负。获奖者有义务担任有关颁奖仪式的准备工作及其他的公益劳动。获奖者必须参加颁奖仪式,同时有义务参加其他奖学金颁奖仪式。凡会前未提出正式理由而缺席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解释权在校学生处。第七条 评审颁奖时间申请和初审时间为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与人民奖学金同时申报。校基金委员会核审时间为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二个月内。颁奖时间确定为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二个月末以后。颁奖仪式议程由基金委员会确定。82第八条 本办法经校奖贷学金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未尽事宜由委员会确定。解释权在校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