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党的中央委员会相同,每一届为五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本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任中央纪委书记。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十二个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