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史学中,唐代杜佑《通典》创立典制体,此后宋代郑樵的《通志·二十略》、马端临《文献通考》相继而起,被后人合称为“三通”。在其影响下,又有各种断代典章体史的出现,由此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典章制度史系列,成为中国史学的重要特色。 唐代杜佑所撰《通典》,作为最早系统叙述历代经济、政治、文化等典制的一部通史,开了这一史体编撰之先河。 南宋郑樵的《通志》列入“三通”之一,则是通过另一途径。就郑樵本人而言,其原意倒并不在作典章制度史,他的抱负在著一部从秦汉以前至当代贯通古今的通史。《通志》是一部纪、传、表、志俱全的大型纪传体通史。他取名《通志》,其实就是“通史”之意。《通志·总序》有一解释:“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今谓之志,本其旧也。”从郑樵的史学实践来看,其纪传部分如他自己所说,仅是“即其旧文,从而损益”,大抵只是删录袭用诸史旧文,并无多大价值。其创新的部分,主要就在《二十略》。 从学术发展的脉络来说,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与杜佑《通典》有着更多学术上的继承性。他“效《通典》之成规”,在整体结构上以《通典》为基础,加以继承发展。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则续而成之”,对于《通典》原先没有论述的经籍、帝系、封建等门类,则“采摭诸书以成之”。 于学术上原创与继承性的关系,“三通”在编撰上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通典》200卷,分为九类:即食货典、选举典、职官典、礼典、乐典、兵典、刑典、州郡典、边防典。在体例上以事类为中心,九典之中,再细分子目,叙述了自传说时代黄帝至唐玄宗时代重要的典章制度的沿革发展,尤以唐代为详。文献通考》则在《通典》基础上扩充为二十四门:即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象纬、帝系、封建、物异、舆地、四裔。前十九门仿《通典》成规,后五门为《通典》原书所未有,系依据其他材料新增。全书348卷,以文、献、注三原则编撰,记事迄南宋宁宗嘉定年间,以“所载宋制最详”为一大特点。郑樵《二十略》融会古今书志的丰富资料,分门别类地加以综合整理,又极大扩充记事范围,尤以文化史方面的内容最为充实。就总体而论,三书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