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存在非正式员工之说。企业雇佣人来工作就要签订劳动合同,都市企业员工。那些网上的所谓临时工,那是一种非法律意义上的称谓,有的是相对于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外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的俗称。
去CNKI或者万方搜索历年的项目管理方面的论文,然后从里面摘抄关于激励机制方面的章节。就是文献综述了所谓综述就是把别人写过的汇总一下,不要你自己原创
《激励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杨勇 林会云 高庆国,煤炭技术,2008年4月《论激励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刁在亮,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24期《浅议企业管理中的激励机制》,任彩银,石家庄联合技术职业学院学术研究,2006年9月《论激励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刘燕,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七期《浅谈企业管理中的激励原则和激励措施》,黄其坤,时代经贸,2008年7月
7月份没有出台过任何非正式员工的政策。而且以后也不会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既然不是正式员工,原则上就只会是劳务用工,而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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