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时间为5月24日8时至5月26日24时正式查重结束后,依据《北京化工大学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认定查重结果:正式查重文字复制比不超20%的可进行后续的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文字复制比大于20%不超过30%的论文修改后直接进行评阅和答辩。学院对文字复制比超30%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评价。教务处参考学院查重认定结果,对认定后重复比仍超30%的学生,根据文件《北京化工大学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该部分论文的答辩、成绩等给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学院,学院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学生。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修改后满足答辩要求或者到达延期答辩期限的,需要重新进行查重的,教务处开放查重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