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概念有点混淆,我来解释一下:一般来说,杂志都属于新闻出版局管理,在上面是新闻出版署,这就是管理单位,出版局除了管理期刊社以外,还管理出版社,期刊社和出版社统称为出版单位。出版社主要出版图书,
主办,是一个公司。出钱的。。出版,是一个杂志社。就是编辑部。。协办,基本上什么都不做,一般都是影响力比较大的组织。吓唬人用的。。各部门经理组成理事会。。。
不是。法人杂志是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所以不是。《法人》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学术期刊,法人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11-5193/D,国际刊号:ISSN167
转制的第一目标是脱离财政,实现完全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第二步是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单位。中央部委主办的的新闻出版机构都已经或正在转制。出版单位已经完全企业化了,报刊的转企正在进行中。所以,不要指望财政会管他们。
主办单位是指出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主办单位所办的期刊的专业分工范围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应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一致。主办单位所办的期刊社的(编辑部)办公场所应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未经批准不得异地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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