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即位后,于开皇元年(581年)命高顽等人在北齐、北周旧律的基础上更定法律,开黄三年再次修订,这就是《开皇律》。将刑罚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种,这就是封建五刑制。隋文帝对法律的改革,
主要因素;1.陈朝统治者腐败无能。2.隋文帝准备了较为完善的军事战略。3.民族融合加强。4.长期战乱,人民渴望统一,5.杨广英勇善战。6,隋朝统治者有统治才能 (一)确立三省六部制:中央设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中国法治监督内参内参单位 内参成员单位及联系人 沈春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舒晓琴 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
文帝对法律的改革,使法律减轻了残酷和野蛮性,在中国法制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使隋朝早日繁荣富庶,隋文帝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四)领均田令: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均田令规定:丁男、
近代学者杨鸿烈在其1933年所著《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即对隋朝法制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做了肯定,他指出:“隋是晋以后统一南北的重要朝代,所以那部《开皇律》上集六朝刑典的大成,下开唐人律学的先河,承先启后,厥功甚巨。
314 浏览 5 回答
239 浏览 5 回答
229 浏览 5 回答
82 浏览 5 回答
335 浏览 3 回答
251 浏览 1 回答
120 浏览 4 回答
330 浏览 5 回答
319 浏览 1 回答
281 浏览 1 回答
289 浏览 5 回答
326 浏览 5 回答
177 浏览 5 回答
145 浏览 5 回答
345 浏览 5 回答
308 浏览 5 回答
310 浏览 5 回答
250 浏览 5 回答
313 浏览 5 回答
215 浏览 5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