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作者应保证作品著作权的有效和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并不能将同一作品再投其他报刊社,报刊出版者则应在一定期限内刊用作品,并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报刊出版者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来稿不作回音,
以后应该能,还是归你呀,你有著作权,稿费是得要。如果不给,或者归他所有,你完全可以告他。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
第四,关于撤稿。你没必要去担心杂志编辑会不高兴,一般撤稿的原因有三种:材料不可靠,结果重复,设计的问题。第五,怎么样回答审稿人。做研究写文章确实很辛苦,发表文章更加不容易。可是审稿人也辛苦也不容易,
一稿多投是令人不齿的,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办法,就是转载,新投的报刊要注名转自哪家报刊.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跟报刊的行为只能叫做发表,而不可以称为出版.另外,有的杂志在版权页上会有特别声明,这个最好要看一下,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是基于独创性,在德国版权法上要求的是“一个硬币的厚度”,也就是说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即可受现行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您只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而少量地使用他人的作品,是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
260 浏览 5 回答
305 浏览 5 回答
185 浏览 5 回答
357 浏览 6 回答
123 浏览 6 回答
185 浏览 6 回答
197 浏览 5 回答
279 浏览 6 回答
224 浏览 5 回答
272 浏览 6 回答
207 浏览 5 回答
194 浏览 5 回答
225 浏览 5 回答
175 浏览 5 回答
261 浏览 5 回答
229 浏览 5 回答
93 浏览 5 回答
324 浏览 5 回答
349 浏览 5 回答